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3月19日在中国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六楼召开。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先生主持了本次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0人,代表股份5,138,09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7,345,053,334股的69.9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安排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第102条的有关规定,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和HSBC CCF Financial Products (France) SNC作为关连股东在本表决项目上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3,905,278,762股。同意票数为3,905,278,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安排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138,094,375股。同意票数为5,138,09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平安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安排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第102条的有关规定,汇丰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和HSBC CCF Financial Products (France) SNC作为关连股东在本表决项目上回避表决,其所代表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3,905,278,762股。同意票数为3,905,278,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王众孚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138,094,375股。同意票数为5,138,09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张鸿义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138,094,375股。同意票数为5,138,09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委任陈甦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138,094,375股。同意票数为5,138,09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内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138,094,375股。同意票数为5,138,094,37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议案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及监票人: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认为,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有关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作为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本公司委任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监票人。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9日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07-00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月1月1日至2007年2月28日期间的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379,302万元、人民币331,106万元及人民币6万元。以上数据将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址 (http://www.circ.gov.cn) 发布。
上述保费收入数据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