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席德应日前表示,近年来银行保险的飞速发展,其实质上仍是一种外延式、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对于目前我国的银行保险业务,要打破发展瓶颈,迈向更高层次,创新最为关键。
其中包括:银保合作主体仍主要沿袭粗放式的经营模式,对客户、产品细分程度不够;保险业经营有待进一步规范,银行与之合作尚有后顾之忧;混业经营政策面仍有较大限制,双方较为松散的利益关系决定了合作的短期化。
他认为,银保业务发展中所遇问题,是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初期,相对滞后的监管、法律、市场环境下产生的,需要多层面、多角度、多环节共同致力解决。只有多管齐下、突出创新、讲究诚信、改善服务,银保双方才能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合作之路,体现银保业务应有的内涵价值和协同优势。
数据显示,2006年工商行代理保险业务整体规模已经突破千亿元大关,保持着超过40%的年均增幅。
从创新的角度,他谈到银保业务未来发展的思考: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
席德应表示,“非常希望能汲取保险行业的主动销售经验,与保险公司共同研发产品、采取利润分享模式,探讨研究银保产品从设计、到试点、到推广的供给销售链条,将保险产品作为金融综合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提供给共同客户”。
银保双方作为利润导向型的市场主体,其对于合作模式的选择,往往成为决定合作成败的关键因素。国际银行保险的发展经验表明,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应该是长期、稳定、利润共享的关系。为此,工商银行积极倡导“银行出需求、保险出产品”的理念,改变目前“保险公司提供什么产品,银行就销售什么产品”的被动代理模式。
席德应表示,“下一阶段我们将致力于产品的创新,体现保险产品风险保障和资产负债长期匹配的特色,强调银保产品与同质理财产品的特性;体现与商业银行主营业务和产品的结合,争取在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保单质押贷款方面有所突破,向客户提供集保值、增值、损失补偿、年金给付和各类保障等相结合的多元化金融服务”。
除了模式创新,席德应表示在服务创新上,主要体现在银保产品销售方面, 应大力发展理财中心、网上保险、电话直销等多元化渠道,逐渐打破银行柜台的单一销售模式, 使客户享受到更加专业化、人性化、透明化的服务;在银保产品的售后方面,银行和保险公司应当联起手来,通过开展诚信月、服务节、满期给付二次营销等客户服务活动,深化银行保险的联合服务工作,提升消费者对银行保险的满意度。
当然,他特别希望是制度上的创新。“我希望监管层面能够尽快出台《银行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就银保双方所关心的信息平台、技术标准、新渠道拓展等议题进行制度规范和风险警示,在制度创新上更进一步,继续为银保创新提供一个更加广阔的舞台,为银保业务的长远发展增添更多的活力”,他说。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放开,特别是随着保险“国十条”的颁布,国内大型保险公司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构建全方位的金融控股集团,并已经将业务的触角渗透到商业银行现有的经营领域。随着保险在未来金融控股集团中的重要地位逐渐被国内银行普遍认知,部分国有商业银行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均有成立保险公司的计划。一旦监管政策进一步放开,国内大型金融控股集团形成,必将对银保业务现有的格局形成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