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安仲文
深圳市去年5月末颁布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引来金融机构纷纷入驻。深圳市金融办昨日透露,去年全年共有11家金融机构落户深圳,而在今年伊始,已经有两家港资银行确定将总部设在深圳。
深圳市金融机构的引进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深圳金融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年共引进金融机构11家,其中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4家,保险机构7家。而2007年新年伊始,此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中信嘉华银行、永亨银行已经确定在深圳设立内地法人机构总部;保险机构引进继续2006年良好的发展势头,目前已有日本兴亚损害保险公司、中国人寿海外子公司确定在深圳设立法人机构。此外,还有3家银行、7家保险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有意将国内法人机构总部设立在深圳,深圳市相关部门正在积极争取之中。
与此同时,龙岗区深圳市金融产业服务基地建设正在稳步推进,金融后台服务中心的引进也正在有序进行中。据介绍,目前,已经有1家银行确定将后台服务中心放在深圳,1家金融控股集团,4家银行、1家信用卡公司、1家保险公司有意将后台服务中心迁移或设立在深圳,其中不乏国际知名的金融机构。深圳市致力发展的金融业“前店后厂”的发展模式也在逐步形成之中,即以福田金融中心、罗湖蔡屋围金融中心、南山深圳湾金融商务中心为“前店”,以龙岗深圳市金融产业服务基地为“后厂”,共同发力提升该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地位。
业内人士认为,金融机构纷纷入驻深圳与该市对金融业的大力支持难以分开。深圳市政府曾在去年5月份新修订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规定实施细则》,新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了对金融机构的奖励额度,扩大了优惠政策的范围,落户奖励金额由原来最高的500万提高到1000万元,其他档次的落户奖励金额均相应提高。另外,为了彰显政府的诚意,深圳市金融办还会同该市、区政府相关部门、深圳银监局拜会香港各大银行,争取港资银行在深圳设立国内法人机构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