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审委昨日就今年第27次发审委工作会议发布补充公告称,鉴于发审委委员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发现了须予以回避的情形,根据《发审委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江作良委员回避对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申请材料的审核。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申请材料由王立华委员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