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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至今,同大多数后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实行的是市场开放型的发展模式。其主要的政策举措,一是设立国家与地方各级经济特区与经济开发区,二是赋予种种优惠,大力吸引外资,包括台资和港资。市场开放型发展模式实践结果的评价不容过于乐观:一方面,数量上,考量中国今日的经济进步(不是单纯的GDP指标,而更涉及管理转型、技术进步),其主要贡献不是来自于国有企业,甚至也不是来自于民营企业,而是来自于外资企业(含合资企业);另一方面,质量上,负面效应十分明显:①区域不平衡性,表现在中国东部地区与西部、北部地区马太效应式的发展差距;②资源耗竭性,体现在低价的土地、能源、原材料和劳动力供应上;③市场经济阻滞性,体现在政府成为拉动宏观经济发展的投资主体(市场经济中投资主体是企业);④企业竞争的不平等性,主要表现在民营企业的非国民待遇上。这些负面效应(某种程度上拉美式的经济畸型化)必将阻碍中国经济长期的健康发展。
市场开放型的发展模式之所以呈现较低的经济发展质量,在根本上,是因为其导致“发展”与“改革”脱节:它没有触动原有体制(包括政府、企业、既得利益者的根本利益),没有着力于建构一个现代的市场经济关系,没有建设起现代企业经济发展所依托的制度体系。20世纪80年代至今中国所谓的“改革”,本质上都只是一种表层修补的“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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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经济遭受的主要障碍,是制度障碍。制度既是以观念、文化体现的意识形态,也是以企业制度、市场制度、教育制度、法律制度甚至政治制度体现的具体实践,它无处不在地影响甚至制约着人们的思想、行为及其对结果的评价。制度障碍是困扰中国历史几千年的大问题,这个问题到今天依然没有完全解决。当代中国发展的制度障碍主要体现在制度滞位上:一方面是既有制度不仅没有起到引领经济发展的应有作用,反而拖了经济发展的后腿,一些制度的实施直接导致企业成长及经济发展的滑坡;另一方面是大量新生的经济领域缺乏制度规范,这不仅包括新经济、国际化开放产生的新领域,也包括传统制度管理忽视的制度制定与制度执行领域———制度管理不仅规范被管理者的行为,更现代的意义在于规范管理者的行为。
由于制度滞位,当代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企业家甚至个人所受的市场伤害、环境伤害都在其次,在根本上,最严重的是受到的制度伤害:制度的伤害让中国的民营企业无法发展;让中国的企业家不仅流血,而且流泪;让中国的百姓觉着生活的苦:家庭成员的一场大病就足可以让一个中产家庭破产,让一个工薪家庭绝望……甚至,在很多中国特色的经济犯罪、民事犯罪与刑事犯罪背后(不仅有大量的无业者、打工人员,有的甚至涉及政府高层官员),人们很容易读到制度滞位的问题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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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的政府基本上以政治斗争为纲,经济发展被放在一个从属的地位,像一个被随意驱使的奴俾。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的政府运作转到经济发展上来,但是迄今,并没有深刻地理解如何去促进经济发展,在认识与实践层面都呈现了重大的主体错位:政府替换了企业,错位成了经济发展的组织主体;政府官员替换了企业家,错位成了经济发展的个人主体。结果,政府及其官员没有着力于职责以内的制度建设,反而着力于职责以外的企业运营———中国政府官员在很大程度上异化成了“变相的企业家”。真实的企业家是收益的承担者,也是成本的承担者,但政府官员这种“变相的企业家”却负盈不负亏,完全可以在投资与收益分离并互不承担责任的无约束状态中进行企业运营,不管企业运作结果如何,这种“变相的企业家”总是得益。
与企业不一样,制度建设是只有成本投入,没有个人直接收益的。这是导致无约束状态下政府官员不主动对制度建设进行职业投入的另一个方面的利益原因。在制度滞位的现实背景下,迎合制度发展要求的“好人”经常不得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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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国经济及社会面临的深刻主题,在于要实现从市场开放走向制度开放。换句话说,中国的经济依靠市场开放获得了历史的发展,但只有依靠制度开放,才能获得将来的发展,尤其是长期健康的发展;中国经济基于单纯市场开放所产生的品质问题,必须在高瞻远瞩、大刀阔斧的制度开放及建设中才能解决。这是所指的制度开放,既指从制度的意识形态到具体实践上,对经济国际化以后成为地球村的整个世界的开放,也指对不同区域、不同市场、不同企业性质互通后的市场一体化的开放。
对制度开放的认知、决策及其实践(包括成果应用),考量着中国人尤其是政治精英们的智慧、理性、胆识与艺术,并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21世纪中国未来发展与改革的道路、进程与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