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一度被遏制的土地违法势头有所反弹。昨天,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表示,违法用地屡禁不止,仍是地方政府主导的结果,尤其是市、县政府为招商引资、出政绩,背后支持、默许土地违法的现象大量存在。据透露,今年执法局将特别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痼疾”再下“猛药”,特别是加强对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和高尔夫球场建设用地的查处。
据统计,2006年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数量和涉及的违法用地面积都大幅上升,案件查处力度明显加大。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31077件,涉及土地面积近10万公顷(其中耕地4.3万公顷),分别比上年上升了17.3%、76.7%和67.6%。其中,属于去年当年发生的违法行为近96000件,涉及土地面积6.1万公顷(其中耕地2.5万公顷),与2005年相比,这些数字都有明显上升,尤其是涉及的土地面积上升了近9成。
据了解,去年查处的案件中属于当年新发生的违法行为达到95000多件,涉及面积6万多公顷。而且,无论从案件数量,还是涉及的面积,都较2005年有大幅度上升。全年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3万多件,涉及土地面积近10万公顷。
据各省上报的分析报告反映,“以租代征”现象在各地仍普遍存在。有村组集体自己出租,有企业到村组租赁,也有政府从农民那里租地后再出租给企业。此外,村组集体非法出租土地、变相买卖土地现象增多,也是“违法用地大幅上升”的重要原因。据统计,去年共查处村组集体土地违法案件7316件,涉及土地面积9100多公顷,同比分别上升51.1%、119.8%。
然而,张新宝分析认为,究其根源主要是三方面原因导致土地违法反弹。
一是地方政府盲目发展经济的冲动并未从根本上受到抑制。二是土地管理和审批制度的改革还未到位,体制和制度原因造成的土地“未批先用”问题,在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下更加突出。三是依法、合理用地,集约节约用地的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还缺少具体配套政策和措施的支撑,部门之间的协调亟待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及考核机制的改革和完善、责任制和问责制的实施尚需加大力度。
张新宝指出,违法用地屡禁不止,仍是地方政府主导的结果。从目前的情况看,地方政府公开、直接违法的情况已不多见,但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为招商引资、出政绩,背后支持、默许土地违法的现象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