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一期《瞭望周刊》报道,综合世界银行、中科院和环保总局的测算,我国每年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约占GDP 的10%左右。不仅如此,近年来群众的环境投诉和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以每年30%的速度上升,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为什么一边在强调环境问题的重要,一边环境污染又加重了呢?我认为,除了一些人在思想观念上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抱有非黑即白的对立看法外,最主要的是我们在两者之间没有寻找到一个平衡点,以致在现实中就经常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形了。
从实际来看,由环保总局倡导得到社会响应的绿色GDP也是兼顾二者的一个好方式。绿色GDP力求将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扣除经济活动中投入的环境成本,综合性地反映了国民经济活动的成果与代价。当然,现在实施绿色GDP核算体系还面临很多困难,其中主要是技术和观念两大难点。就技术而言,由于绿色GDP并不能直接从市场供求规律所决定的自由市场价格得出,对因砍伐而造成大面积水土流失、野生鸟类、哺乳动物、微生物消失等并没有市场价格,也没有货币符号,用具体数据确定实际损失很困难。因此,绿色GDP还处于试验和探索阶段。
如果说,绿色GDP还比较虚的话,那么,循环经济又往实里推进了一步。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发展循环经济能有效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我们现在的问题就是如何借鉴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结合自身的实际,在全国推广和完善。目前要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尽快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比如着手制定绿色消费、资源循环再生利用及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扩大循环经济覆盖的领域、丰富其内涵。从生产、消费、回收等环节,从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从城市、农村等区域,探索和实践不同情况下的循环经济模式。
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实际情况看,很大一个因素来自产业布局不当。比如,农村环境的日益恶化是当前突出的一个问题。这其中,除了农村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造成环境污染外,主要是乡镇企业布局不当、治理不力产生的工业污染迅速蔓延。所以,如何进行产业功能区划定以及在这个功能区中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就是协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一个很好的平衡点。
在这方面,“十一五”规划纲要作出了一个尝试。纲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首次将我国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实施不同的区域政策。所谓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而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四大主体功能区的明确提出,预示着在生态保护上更有约束力,在政绩考评上更有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