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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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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2007年03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7-004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9日以书面形式由专人送出。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上午8: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董事焦彤英因在外不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武雄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永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意见: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957万元,全部是为控股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已披露于2006年3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内容真实、准确。

      五、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资产损失计提、资产核销、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不确定事项的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6,222,195.1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622,219.51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2,462,396.72元。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度末公司总股本14421.6万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21,632,400.00元,剩余130,829,996.72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06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07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年审计服务费为35万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落后生产能力处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本部现有2条φ3.5×145m湿法回转窑水泥熟料生产线、控股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现有3条φ3×11m机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有3条2.7×10m机立窑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处置。上述8条生产线自2007年起逐年处置,将减少公司当期收益。截止2006年12月31日8条生产线具体情况如下: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17250万元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其中公司本部建设2座6000kw装机容量的余热电站;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一座6000kw装机容量的余热电站;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建设一座6000kw装机容量的余热电站。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全部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76年,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16.27%(所得税后)。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http://www.sse.com.cn)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http://www.sse.com.cn)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班子经营目标考核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同意2006年度给公司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总会计师(1人)、总工程师(1人)等5名高级管理人员提取年薪及奖励总额共计90.57万元。高级管理人员2006年年薪及奖励具体发放,按照公司制定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发放。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班子经营目标考核及薪酬发放办法>的议案》

      2007年度公司将以净利润、应收帐款余额、安全生产等考核指标对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总会计师(1人)、总工程师(1人)等5名高级管理人员班子进行考核。完成考核指标向高级管理人员班子提取年薪90万元。超额完成或未完成考核指标的按一定比例进行奖励或扣罚。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将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4月19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07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7年4月12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五)会议登记办法

      1.公众股股东持股票帐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2006年4月18日之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5.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新小线二公里处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951-2085256

      0951-2052215

      传 真:0951-2085256

      邮 编:750021

      3.联系人:武雄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有同意、弃权和反对三种形式。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7-005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20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华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资产损失计提、资产核销、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不确定事项的报告》

      六、审议并通过了《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6,222,195.1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622,219.51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2,462,396.72元。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度末公司总股本14421.6万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21,632,400.00元,剩余130,829,996.72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06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07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审计服务费为35万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http://www.sse.com.cn)

      九、监事会发表关于公司2006年度依法运作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依法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财务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违规行为。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宁夏青铜峡水泥集团镇罗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宁夏青铜峡水泥集团镇罗有限公司60%的股权,并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资产的评估值2640.37万元×60%,计1584万元作为交易价格。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广林、李永进、尹自波、焦彤英、周春宁、武雄、哈永生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收购宁夏青铜峡水泥集团镇罗有限公司60%的股权(其中;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42.38%股权,宁夏青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7.62%股权)。是为了消除与控股股东之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集团镇罗有限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扩大销售区域,提高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的发展要求。

      2.交易价格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确定,价格公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3.本次的交易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因客观情况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有关关联交易的协议执行,定价合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时,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或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未发现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监事会关于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能够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6年年度报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06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查,本审核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年报的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49         股票简称:赛马实业        公告编号:2007-006

      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国家将水泥纯低温余热发电技术列为国家“十一五”十大节能工程。为贯彻落实国家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利用余热进行发电的政策规定,经公司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利用水泥生产过程中的余热建设电站。

      公司投资17250万元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其中公司本部建设2座6000kw装机容量的余热电站;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一座6000kw装机容量的余热电站;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建设一座6000kw装机容量的余热电站。

      二、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公司现有六条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在水泥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的中、低温废气余热不能被充分的利用,造成了很大的能源浪费。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后,电站的产品———电力将回用于水泥生产,这套系统在回收水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余热的同时,又减少了水泥生产对环境的热污染以及粉尘污染,这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公司将对拥有的6条新型干法窑熟料生产线配套建设4座6000kw装机容量的纯低温余热电站,其中公司本部2条日产2500吨熟料生产线各配套建设一座6000kw装机容量的余热电站;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条日产2500吨和1条日产1000吨熟料生产线联合建设一座6000kw装机容量的余热电站;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2条日产1500吨熟料生产线联合建设一座6000kw装机容量的余热电站。上述项目分期实施,由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按公司统一规划自行建设。

      三、项目投资情况

      公司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预计总投资17250万元,其中公司本部预计投资86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青铜峡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投资4350万元,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预计投资4300万元。上述项目资金由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分别通过自筹的方式解决。

      四、项目投资的经济及社会效益情况

      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发电量13800万kwh,年供电量2723.5kwh,每年为公司节省外购电费4861万元(以0.382元/kwh计算),年利润2004万元,全部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76年,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16.27%(所得税后)。

      该项目做到了资源综合利用、改善环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的实施对环境状况有一定的减排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具体为以下几点:

      1.由于余热锅炉的设置,对原水泥生产工艺系统废气的含尘有一定的降尘作用,降低了进入窑尾除尘器的废气含尘浓度,改善了除尘器的工作条件,提高了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减少了粉尘的对外排放。

      2.由于本余热电站为纯低温余热回收电站,不用燃烧燃料就可发电,因此相对于一般燃煤电厂来讲,每年可减少燃烧标准煤约45160吨,经计算相当于减少15068吨CO2 、1210吨SO2和1309吨NOX的排放量。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