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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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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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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3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海南从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陈森洁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秋女士,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亚梅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卫

      注册资本:130,441,000元

      成立日期:1998年10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房地产项目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粮、油、棉、蔬和药材的种植,淡水动物养殖和上述产品的深加工销售;天然资源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纸制品的贸易。

      (2)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陈森洁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业:企业经营管理

      最近五年内职务:1998年至2003年2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9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 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照明业务。公司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8,873.63万元,较上年增长45.20%;主营业务利润24,047.23万元,较上年增长15.96%;净利润10,791.57万元,较上年增长34.76%,全面摊薄后每股收益0.73元。由于原材料上涨和人民币升值的不利影响,公司产品的平均毛利率为15.64%,比上年19.77%下降 4.13个百分点,在公司上下的努力下,公司产品毛利率下降的幅度小于原材料上涨幅度。

      公司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主营业务收入较计划数130,000万元超额 22.23%;主营业务成本较计划数110,000万元超额21.84%,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成本的同比增幅52.67%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幅;三费支出9161.93万元较计划数9000万元超额1.8%,比上年发生数上升17.95 %,低于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净利润较计划8800万元超额22.63%。

      公司业绩保持增长并超额完成年度计划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导产品电子节能灯、T5、特种灯具销量的持续增长。

      2) 2006年主要工作

      A、品牌建设再获殊荣,阳光室内灯具荣获中国名牌。2006年,阳光室内灯具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中国名牌,这是阳光继节能灯获中国名牌之后的第二项中国名牌,使阳光成为中国照明行业唯一获中国驰名商标和两个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2006年,节能灯、室内灯具和T5三只产品顺利通过国家免检复评,品牌建设取得了可喜成果。

      B、节能灯业务总量不断扩大,首次跃上2亿只规模。针对汇率调整导致的损失,公司通过与客户谈判,主要采取了客户单方承担、双方共同承担、公司全额承担三种方式,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司利益。

      C、灯具业务增幅较大,成为公司照明业务的新亮点。报告期内,公司T5灯具及特种灯具销售合计达到33,660.24万元,比上年26,077.74万元增长29.08%,成为公司继节能灯之后的又一初具规模的照明主营业务。

      D、员工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2006年全公司共收到生产管理合理化建设191条,完成生产一线设备技改43只,研发部门共完成新项目47项,充分体现了广大生产及管理人员的创新意识和企业主人翁意识。

      3)2006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在人均效率的提高方面,公司的关心和推进不足,人均效率并未得到有效提高。

      2、由于原材料、汇率、工资等因素上升影响,导致公司的毛利率下降。

      3、自有品牌的推广进度不理想。公司需要在总体营销策略、销售队伍建设方面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从而提升自有品牌推广力度。

      2、2007年经营计划及主要工作

      1)2007—2008年公司面临的形势和考验

      2007—2008年将是公司发展的重要阶段,公司预计将迎来环保节能的发展机遇、获得新的发展,新一轮行业整合速度也将加快。同时,公司还面临着以下亟待应对的具体问题:

      A、人民币汇率仍将不断上升,将直接影响企业效益;

      B、目前产业格局变革不大,照明企业仍然大量存在,市场竞争可能进一步加剧;

      2)2007经营计划

      计划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80,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53,000万元,营业费用、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为11,000万元,实现净利润12,000万元。本业务计划非盈利预测。

      3)2007主要工作:

      在指导思路上,要正确认识公司在当前发展中遇到和面临的各种深层次的重要问题,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在团队建设、品牌推广、设备创新、产品开发、市场拓展、成本控制等六方面的细致工作和改革,推动公司增长方式的改变,保障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的提高,实现公司更好、更快、持续、稳健的发展。

      A、关于团队建设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本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切实落实到执行和考核上,做到各管理岗位目标、绩效、薪酬的紧密挂钩。尤其应该关注生产现场管理的基础队伍建设。在生产现场管理上,要正确处理质量、成本、任务三者的关系,必须明确质量第一、盈利为先、效率提高的办厂理念。

      B、关于品牌推广和市场拓展方面。国际市场的拓展和品牌推广,要加强与客户形成战略合作合伙的模式,加快建立海外阳光品牌的营销网络。国内市场要进一步优化内销产品的性价比,形成健全的市场网络,切实提高自有品牌在市场中的占有率和覆盖面。

      C、关于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在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必须重点突出和加强创新的战略性和现实性的结合,形成良性的可持续的自我创新能力。要做到超前开发和充分的新品储备,保障产品更新换代的有序进行。在设备技改和工艺创新上,要通过工装和工艺等制造手段的创新,达到产品高质量低成本的目标。

      D、关于成本管理与控制方面。进一步优化成本管理,清晰成本管理细则,将职务、收入的考核与成本挂钩,强化成本的事前计划核实、事中核算警示、事后总结考核,形成人人关心、控制、降低成本全员成本控制机制。

      E、公司预计2007—2008年内,将在节能灯、T5、各类灯具方面的投入达到2亿元,增加上虞、江西两个生产基地的产能,其资金将主要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如有不足将通过融资方式解决。

      6.2 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状况分析:

      公司本年度毛利率为15.64%,上年度为19.77%,下降了4.13% ,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持续的原材料上涨,引发公司生产所需的灯头、塑料件、玻璃管等原材料价格上升;人民币汇率调整影响了公司利润率。

      报告期内,产品结构比例为节能灯74.40%、T5及配套灯具14.59%、特种灯具6.60%、其他 4.41%,延伸公司产品链、丰富产品结构、继续提升新业务比重,是公司今后2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公司目前主要市场占比分别为:亚洲19.44%、欧洲19.17%、拉丁美洲10.92%、北美洲9.57%、大洋洲0.58%、非 洲0.14%、中国40.18%。

      3)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主要指标变动分析

      

      4)、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5)、资产结构变化分析

      

      应收账款比例上升,主要系主营业务增长迅速,其增速低于主营业务收入增速;

      存货比例上升,主要系为应对增长迅速的业务而准备的备库存货;

      流动资产比例上升,主要系应收账款、存货增加;

      固定资产比例持平,但金额合计比去年同期增长21.75%;

      应付账款比例上升,主要系原材料采购应付未付帐款增加;

      股东权益比例下降,主要系本年度分配上年度应付股利。

      6)、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年购买商品、材料、销售商品应收票据增加及支付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年购建固定资产及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年借款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7)、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

      

      8)、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1)、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为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的股权投资差额,其明细如下:

      

      2)、所得税

      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后,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9,851,591.3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为11,317,494.16元,由此减少股东权益合计1,465,902.81 元,其中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为106,983.8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1,572,886.61元。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

      阳光(越南)公司系公司全资控股的境外子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由此增加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21,114,180.97元。

      4)、2007年1月1日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为 79,706,161.76元,子公司按新会计准则调整后,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增加106,983.80元,调整后的少数股东权益为79,813,145.56元。按照新会计准则,少数股东权益计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79,813,145.56元。

      6.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为9833.82万元人民币,比上年5,555.46万元人民币增长77.01%%。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1201.41万元,项目投资8632.41万元。

      1)、110V-体化电子灯项目

      公司出资8632.41万元投资该项目。

      2)、上虞阳光亚凡尼照明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投资1,182.17万元人民币进行增资。

      3)、阳光(越南)公司

      公司以设备投资19.24万元。

      6.5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6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本年度公司税后净利润107,915,742.1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325,017.76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3,442,225.76元,储备基金 2,466,410.06元,企业发展基金2,466,410.06元,支付上年度股东现金股利18,474,000.00元,转作股本24,632,000.00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46,814,145.31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91,923,823.78元。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送红股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赠股本。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06年度,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的玫仟伍佰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06年度按照市场价格向非合并报表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阳光(越南)公司累计销售货物36,396,672.11元;按照市场价格向控股股东的子公司销售产品1,485,222.08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3,244,795.01元,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1,474,792.29元。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上虞世纪阳光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凯光置业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为其按照市场价格向本公司购买商品暂未结算造成,为经营性占用,未出现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上虞市阳光商贸城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系本公司代垫水电款及收取房租造成,年末余额为-10,429.79,未出现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与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浙江安格鲁传动系统有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1,107,055.08元为其向本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商品暂未结算造成,为经营性占用,年末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1,107,055.08元,未出现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与本公司非合并报表的全资子公司阳光(越南)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系2006年度本公司按照市场价格累计向其销售了36,396,672.11元货物造成,未出现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况。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提出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原非流通股股东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森洁、陈月明、杭州易安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桢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峰、吴国明一致承诺,其持有的浙江阳光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四十八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上述自然人非流通股股东同时担任浙江阳光高管的,仍应遵守其他相关规定;

      2、鉴于上虞市沥东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已被注销企业法人资格,其所持有的的浙江阳光股份实际属于上虞市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所有,暂未办理过户手续,为不影响股改进程,杭州易安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代其支付306,753股对价股份,上虞市沥海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所拥有的股份在法定承诺期满后即获得流通权;

      3、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陈森洁及其关联股东世纪阳光、杭州易安、浙江桢利共同承诺,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方式或送股方式或现金加送股结合方式进行分配,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4、世纪阳光承诺,愿意根据对价方案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给予1.88元现金,总计7,520,000.00元。

      上述承诺中,承诺(2)杭州易安投资有限公司代付的对价股份已于2005年11月9日支付,承诺(4) 世纪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11月14日支付完毕,承诺(3)已于2006年6月12日履行完毕,承诺(1)正在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相关承诺的事项。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