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股价异动和信息披露联动监管
2007年03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封一)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贯彻“三及时”的监管原则,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查处。“在监管措施上,我们将进一步密切关注媒体和市场传闻,如果发现容易导致上市公司股价异动的相关传闻,我们会立即督促上市公司履行澄清义务,按照信息披露相关法规,立即予以澄清,给广大投资者以公平的机会。”该人士同时强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恪守诚信义务,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证监会推行的辖区监管责任制和交易所、证监局、上市部“三点一线”的监管分工架构,已经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挥了较大作用。对于此前所有涉及并购重组、借壳上市等传闻的上市公司,上市部均已发文到交易所、证监局,责成有关部门要求这些公司及时停牌、及时澄清、及时复牌。“目的就是保证重大价格敏感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我们不仅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在现阶段,由于市场比较活跃,信息对股价影响非常大,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和及时性更是我们关注和监管的重点。”
据介绍,针对二级市场股价异动和信息披露的联动监管,已经成为今年上市部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此前,证监会已专门召开会议,要求交易所将上市公司股价、成交量和信息披露情况挂钩进行分析。“股价和成交量的变动,是我们判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的一个质疑点。比如,当大盘很平稳的时候,如股票突然出现很大的成交量或股价发生较大涨幅,我们就会要求监管人员和公司迅速取得联系。日常监管中,交易所重点检查交易情况和披露情况;证监局重点核实真实性;到立案环节,就移送稽查局。”
该人士表示,“凡是存在股价异动,证监会的日常监管都在关注,只要是股价敏感信息,都在监管范围内。这也是落实《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一个具体行动。”凡是涉嫌不实披露,制造、传播虚假信息,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的问题,“我们将采取高压态势,予以坚决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