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拟定于2007年4月26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
2007年3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临时提案。第一,根据《税法》规定,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应缴纳所得税。提议根据该规定,调整公司的新利润分配方案为: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度公司净利润为49,227,905.6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658,697.0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68,024,528.96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0,593,737.62元。提议以2006年度末总股本391,887,8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派现金0.12元(含税)。200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第二,关于监事人员调整:提名曹雪英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上述关于监事人员调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刊登于2007年3月2日《上海证券报》D10版《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认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83,974,0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95%,有权提出临时提案,且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临时提案的二项内容作为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