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3月2日《关于同意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55号文)核准公开募集。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
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
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
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
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
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
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 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招商核心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
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
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
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
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
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 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 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基金账户 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
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凭证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
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 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
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 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
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
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
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
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销售服务费 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资产中
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
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 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抗拒并不能克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
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
的任何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 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
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电话:(0755)83196477
传真:(0755)83196405
联系人:刘凯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电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注册资本1.6亿元人民币。其中,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荷兰投资持有30%股权,其他三家财务公司各持股权10%。
公司主要中方股东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7月,是最早成立的全国性的综合类券商之一。公司注册资本24亿元,在全国拥有32个营业部,各项经营指标均位居国内券商前十名。
公司外方股东荷兰投资是ING集团的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ING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多元化金融集团之一,其金融服务网遍及全球60 多个国家,活跃于银行保险及资产管理业。ING 集团115,000 万名员工通过其丰富的环球经验为全球超过6,000万名顾客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根据2004 年7 月《财富》杂志全球500 大企业排名,以上市寿险公司计算,ING 集团在资产及盈利两项均名列第1, 而以全球最大企业资产值计算则名列第12 。根据2004 年4 月福布斯杂志全球2,000 大企业排名以销售额盈利资产及市值计算,ING 集团名列第12。
公司本着“诚信、融合、创新、卓越”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客户推崇、股东满意、员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目前所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本基金管理公司目前管理七只开放式基金,包括:招商股票投资基金、招商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债券投资基金、招商现金增值基金、招商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优质成长股票型基金、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基金。
(三)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黎俊仁(Christopher John Ryan),男,现年47岁,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MONASH大学毕业。1976年至1983年工作于澳大利亚联邦银行;1983年至1990年任澳大利亚国家共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和服务部经理;1990年至1991年任John A Nolan and Associates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1991年至1998年担任汇丰投资基金香港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8年至1999年担任德意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区基金销售和服务区域董事;2000年至2001年在澳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渠道销售总监;2001年至今在ING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担任北亚区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邓晓力女士,高级分析师。1967年生于山东济南。美国纽约州州立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AT&T任市场科学决策部市场分析师, Providian Financial金融公司高级风险分析师,花旗银行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2001年11月加入招商证券,历任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其间于2004年1月至9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现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部及协助总裁管理财务部。现任本公司董事。
谢松林,男,现年64岁,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历任原电力部经济协调司司长、办公厅主任,国家电力公司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
成保良,男,现年45岁,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在北京经济学院任教;后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1993年起先后担任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上市管理部副经理、经理;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处长、稽查局处长;2001年9月起开始担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自本公司成立后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
李鹏飞,男,现年66岁,密歇根大学理学士(工程数学),香港太平绅士。1978年至1998年间先后担任香港立法局议员、香港行政局议员、首席立法局议员、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推选委员会委员、筹备委员会委员、港事顾问、自由党主席,现任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策略发展委员会会员。李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国刚,男,现年51岁,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导,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发表学术著作32部,在资本市场、基金业具有较大影响。曾先后担任江苏信达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江苏证券投资服务公司总经理、华夏证券副总经理;并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了较长时间的金融研究和教学工作,1994年至今担任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毛付根,男,现年43岁,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1994年至今一直任教于厦门大学会计系,现为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主编及参加编写教材、著作2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先后主持国家教委“八五”、“九五”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2项;参与“七五”、“八五”、“九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孟庆新,男,现年43岁,中国国籍,博士。1981年起工作于中国轻工物资供销总公司;之后在北京商学院经贸系任教;1998年5月至2001年4月担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处长;现任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王志芳,女,现年38岁,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2年起在华能财务公司综合计划部、证券外汇部、投资管理与咨询部等部门工作,先后担任综合计划部副经理、投资管理与咨询部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
张冰,男,40岁,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1993年起在珠海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处工作;1994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战龙,男,现年38岁,澳大利亚籍,硕士。1991年12月至1994年6月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管理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任助理研究员;1994年7月至1995年10月为安达信(新加坡)有限公司审计及营运咨询员;1995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信孚基金管理公司(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副总裁;1999年获得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美国信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投资风险管理总监;2001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荷兰国际集团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200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赵生章,男,现年36岁,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1994年起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项目经理;1995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投资银行二部副经理、内核部经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曾任综合管理部总监。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本基金实行双基金经理制度,基金经理简介如下:
程国发,男,中国国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法硕士。程国发先生1993年加入深圳南油集团,负责金融投资业务,1997年参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任高级经理;1999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业务,曾任行业研究员、研究发展中心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现任招商基金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总监。
程国发先生具有10年证券从业经历,拥有国中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是中国证券分析师协会第一届、第二届委员。
张冰,男,中国国籍,1966年生,浙江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张冰先生1993年起在珠海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处工作; 1994年起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02年进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基金管理部副总监、基金经理职务。
张冰具有10年的证券分析与投资经历,在资产管理、行业与上市公司研究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拥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由7名成员组成,包括:公司总经理成保良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战龙先生、公司投资负责人俞鼎基先生、公司督察长赵生章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股票投资部研究总监程国发先生、机构投资部总监杨奕先生、投资风险管理部总监吴武泽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下转D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