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收购暨定向发行
股票关联交易申请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7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39号),中国证监会核准我公司向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不超过1010.63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购买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
同时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的《关于重大资产收购暨定向发行关联交易报告书》,本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权过户、新股发行、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等手续。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本公司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所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就公司股票复牌的具体时间等事项发布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S*ST长控 编号:临2007-04
关于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收购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取得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7日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向浙江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0,106,300股,加上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国家股股权34,671,288股,其拥有本公司股权超过30%,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条件。
2007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4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并同意豁免浙江浪莎控股有限公司因收购、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定向发行股份而取得4,129.5353万股普通股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附《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
特此公告
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