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7年3月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07年3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建伟先生主持,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0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807,080.9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380,708.09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34,078,798.45元,本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164,505,171.26元。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和回报公司全体股东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按每10股派2元现金(含税)的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提取应分配的普通股股利46,560,0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17,945,171.26元转入下年度分配。该预案需经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公司2006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报酬的议案。
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支付给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年度的审计费用为50万元。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傅建伟、胡周祥、何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详见同时刊登的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和绍兴龙盛氨纶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均持有75%的股份。根据两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董事会核定对上述两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如下:
1、担保最高额度:绍兴龙山氨纶有限公司为10000万元,绍兴龙盛氨纶有限公司5000万元。
2、担保期限: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二年。
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批准生效后,由董事长在额度和期限内实施担保审批。具体发生担保事项时,公司将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期:
1、会议时间:2007年4月23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13日
(二)会议审议内容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聘请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4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会议登记办法
凡符合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于2007年4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亦可通过信函、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传真:0575—5166884 电话: 0575-5176000 5166841
联系人:金勤芳
地址:浙江绍兴市北海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请注明股权登记)
邮编:312000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回 执
截至2007年4月1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持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二○○七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如下:
一、由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表决指示如下: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原表决。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2007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07-004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3月2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孙永根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对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3、2006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维护了股东的长远利益。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5、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无内幕交易,没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6、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认真审核,监事会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是公司正常运作所必需的。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07-00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傅建伟,注册资本16664万元,主营业务:国有资本营运;生产:黄酒、白酒、果酒液体饮料、食用酒精、玻璃制品;批发、零售;粮食、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针纺织品。
绍兴龙山化纤物资经营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经济开发区个私园区,法定代表人李斌,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营业务:经销:纺织原料及产品(除皮棉、蚕茧)。
绍兴市酿酒实业公司,住所为绍兴市北海桥,法定代表人陈增茂,注册资本108万元,主营业务:副食品、粮(零售)油及制品、酒类;零售:国产卷烟。
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沈永和批发部,住所为鉴湖前街12号,法定代表人陈增茂,注册资本16.3万元,主营业务:酒、副食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染料、助剂)、装潢材料。
绍兴市热电有限公司,住所为绍兴市马臻路285号,法定代表人韦德良,注册资本3323万元,主营业务:蒸汽供热发电;电厂设备安装维修;出渣机制作;经销:普通劳保用品、百货、五金交电(除家用电器)、建筑材料、纺织原料(除皮棉、蚕茧)。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公司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规定,其余均同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或按照协议价。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采购流通环节,降低采购成本;减少销售流通环节,拓展市场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的合理配置。预计关联交易在以后年度仍会持续。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该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赵光鳌、王志强、朱良标、金志霄经审查本次交易后认为: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2007年度的预计符合现实情况,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此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了《商品购销协议》、《商标使用权许可协议》。2004年4月12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于2004年5月18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30日内如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订意见,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七、其他相关说明: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2006年年度报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