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力特表露进军煤焦化意向
2007年03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2006年12月15日,伊力特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七十一团签署了《煤焦化项目合作协议书》。今天,伊力特为这则迟到的公告进行了道歉。
七十一团和伊力特共同出资组建了新疆伊力特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60万吨矿井改造和80万吨焦化两个项目的开发建设。项目分两期实施,第一期形成60万吨矿井改造和一期40万吨焦化生产能力,第二期40万吨焦化及60万吨矿井改造和二期煤焦化配套的化工项目开发。伊力特煤化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七十一团出资4900万元,伊力特出资5100万元。
伊力特的公告说,为维持七十一团在项目建设期间经济的正常运转,在伊力特煤化工公司建设60万吨矿井改造和一期40万吨焦化项目期间,七十一团原焦化厂的煤焦炉和两对煤矿井仍属七十一团经营管理,经营所得归71团。项目一期60万吨矿井改造和40万吨焦化正式投产后,为便于资源综合利用和经营管理,七十一团将原焦化厂焦炉和两对矿井及生产经营性设备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后的价值,投资入股到伊力特煤化工公司,公司按照股本比例投入相应货币资金,双方增资后所占股份比例保持不变。
伊力特的公告说,鉴于上述协议实质是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双方在协议签署后并未进行实际操作,故公司未予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