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拟放宽外国公司在美退市限制
2007年03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吸引更多外国公司到美国上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1日作出决定,将放宽对外国上市公司从美国证券市场退市的限制。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如果外国公司过去一年在美国股市的成交量低于该股票全球总成交量的5%,该公司即可从美国退市。该规定预计将在今年年中开始实行。
美国证交会主席克里斯托弗·考克斯就此表示,按照《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退市条件,外国公司要离开美国证券市场,其在美股民必须不超过300人。他说,这一规定早已“严重过时”。从长远来看,新规定将能吸引更多外国公司到美国上市。
相关统计显示,在目前约1200家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中,有29%的公司符合立即退市的新条件。但美国证交会官员表示,应该不会出现外国企业的“退市潮”,因为美国股市仍是一个富有吸引力的地方,而且退市企业也必须处理好善后事宜。
2002年通过《萨奥法》后,美国全面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严格的措施使美国证券市场迅速走出一系列大公司丑闻的阴影,但也让上市公司抱怨连连。(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