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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士绅很重要的一点不同,是企业家们用科学来武装和改造儒家道德:用积极入世来代替个人的道德修行;用社会和经济成就来重新构造地位和特权;以理性来代替经验。他们试图借助家族伦理来加强与工人的联系,强化对工人的影响。这或许是当时企业家最有力的手段了。因为,企业家在自身完成这样的转变的同时,还必须把相应的伦理精神灌输给工人,使之信服遵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家和工人的关系是中国近代以来精英和大众关系的一个缩影和翻版。
如同很多经典的社会学理论所阐释的那样,权威和服从在传统社会里是不存在问题的,但是现代社会并不能自然地继承这种关系,现代社会的权威与服从关系必须重新从头建构。
在中国近代的企业里,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工人们在企业家面前非常驯顺,他们非常认命,几乎从不反抗,除非是受到政治力量的鼓动。但是工人们在骨子里却有一种冷漠,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反抗,并且在有机会、有能力的时候,不惜彻底毁坏自己赖以生存的工厂。他们从来不认为工厂与自己有关,他们也几乎从来不把自己在工厂里的生活当作真正的生活,他们的家园在遥远的乡村。可以作为对比的是,农民或许会和地主士绅有一种血肉联系,他们会共同组织起来保卫自己的村庄,而工人却不会。他们在服从的时候因为孤独或者只是认为这是暂时的,因此可以忍受一切苦难,但在有机会反抗的时候却也绝对是无情的、甚至是暴烈的。在日常的管理中,中国工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反抗工业生产所要求的秩序和纪律,同时也强烈抵制将他们工具化的企图。这是两种不同方向的反抗,但是在现实中,他们却紧紧地缠绕在一起,并且互相强化。
在近代中国,社会和国家得以成立的前提并不是社会契约,因此,在企业这样一个人为创造出来的团体之中,正像卢作孚阐明的那样,企业同时是政治的、教育的和心理的。企业家不得不担负起“立法”的重任,并且为这样的“立法”训练合格的“国民”的任务。关于“立法者”,卢梭曾经写道:“敢于为一国人民进行创制的人———可以这样说———必须自己觉得有把握改变人性,能够把每个自身都是一个完整而孤立的整体的个人转化为一个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这个个人就以一定的方式从整体里获得自己的生命与存在;能够改变人的素质,使之得到加强;能够以作为全体一部分的有道德的生命来代替我们人人得之于自然界的生理上的独立的生命。”
正是由于在这些缘故,我们在中国近代的企业家中几乎找不到像韦伯或者熊彼特意义上的资本家,或者完全具有那种精神气质的人。从总体上来说,中国的近代企业家并没有那么强悍霸道。即使是有人足够强悍,但他却不会那么无情。一些企业家,如刘鸿生、荣氏昆仲、穆藕初,从他们对政治的关系上来讲,更类似熊彼特笔下欧洲的企业家。显然,卢作孚那样的强悍但却很仁慈的企业家更符合当时中国社会对企业家的期望。
当然说中国企业家具有仁慈的精神,只是说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或者说是企业家们在近代中国为自己的合法性找到的出路。所以这并不意味着在事实上,中国近代每个企业家都是这样,甚至可以说大多数企业家都不会这样。就事实层面来说,正如穆藕初总结中国实业失败的原因时,所说的头一条:企业家“以实业界老辈自居,一意孤行,习非成是,虽有忠言不能纳,虽受挫折不能悟,视司事如奴隶,待工人如牛马。此失之傲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