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3月22日下午3: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06年3月1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公司七名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平先生主持,会议以举手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35,599,394.40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30.07%;实现利润总额92,502,741.68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21.83%;净利润71,871,238.70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9.67%。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71,871,238.7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190,769.50元,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3,680,469.20元,加上上年末结转未分配利润113,550,760.17元,减去分配2005年度现金股利33,260,331.00元,截止2006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43,970,898.37元。
以2006年期末总股本51,169,740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股,共分配10,233,948.00元;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分配15,350,922.00元;两项合计共分配25,584,870.00元,其余118,386,028.37元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2006]3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要求,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需变更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情况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按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10年平均摊销;股权投资差额的贷方计入资本公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不再进行股权投资差额核算及摊销,而是区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类别分别确定股权投资成本,并按准则规定对将其差额进行帐务处理。
3、无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对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在严格判断其满足全部条件的情况下确认为无形资产。
4、政府补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目前按现行制度下计入专项应付款的政府补贴,将变更为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6、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会计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进行调整。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2007年6月17日至2008年6月16日期间与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将用于大药房与银行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公司资产营运中心对担保事项进行密切跟进。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93 证券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07--003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07 年3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在2007年6月17日至2008年6月16日期间与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由公司资产营运中心对担保事项进行密切跟进。
上述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没有超过70%,且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行为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住 所:青山区和平大道932号
法定代表人:田正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54,700,000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零售;医疗器械一、二、三类(准许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销售;日用化学品、纺织品、农副产品、副食、玻璃器皿、百货零售兼批发。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人民币103,107,259.39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5,211,687.72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7,895,571.67元,2006年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156,779.68元。
三、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以上总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控股子公司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公司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小于等于总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项目为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7年3月22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2%。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公司对被担保的子公司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控制权,各公司经营正常,既往也无逾期未偿还贷款的情形发生,因此,提供担保的风险是可控的。此项担保有利于武汉马应龙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有关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993 股票简称:马应龙 编号:临2007—004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3月22日下午3: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王方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公司三名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06年度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06年度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06年度年报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武汉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