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2:本公司的子公司广安公司为其持有45%股权的龙滩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了7,340万元的借款担保,该等借款担保总额不超过11,000万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1.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为淄博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12,421千元。
2.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为章丘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96,000千元。公司为章丘公司的担保金额是按章丘公司增资前公司持有章丘公司的70%股权比例而应提供的担保金额。
3.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为滕州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54,490千元。公司为滕州公司的担保金额是按我公司增持滕州公司股份前持有的54.49%股权比例而应提供的担保金额。
4.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为泸定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千元。
具体如下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的发生额0元,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的余额0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培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方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云鹏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培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方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云鹏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培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方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云鹏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1、本公司对潍坊公司的持股比例自2006年1月起在原有股份30%比例的基础上增加15个百分点,并根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对潍坊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因此潍坊公司由本公司的合营公司改成为子公司,并且由过去采用按30%的比例合并法改为采用按100%合并的会计处理。
2、中宁公司从2006年开始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成为本公司的合营公司,并按50%的权益比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本公司自枣庄十里泉实业公司撤出投资,减持邹城鲁南电力技术开发公司股份至40%,自2006年1月1日起两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长:曹培玺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