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即日起,投资者可到招商银行代销上述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请办理时间为基金法定开放日的9:30—15:00
五、申购、赎回费率的说明
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费率同正常费率。
六、收费模式
富国天合可采用前端和后端收费两种模式。
七、扣款日期
定期定额申购的扣款及申购申请间隔期定为按月扣款申请,且每月扣款及申购申请日固定(现定为每月8日,遇双休、节假日则实际扣款日顺延,申购以实际扣款日基金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八、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招商银行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富国天合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300元。
九、扣款方式
1、招商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十、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2日。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招商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招商银行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招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二、业务咨询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2、招商银行
电话银行:95555
网上银行:www.cmbchina.com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上海银行
开通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于2007年3月26日起在上海银行推出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富国天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每月最低投资额100元。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有适用范围广、方便灵活等特点。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二、办理销售机构
经本基金管理人公告可办理该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帐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上述代销机构的开办此项业务的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申购费率的说明
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同正常申购费率。
六、收费模式
富国天瑞基金可采用前端和后端收费两种模式。
七、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上述开办此项定期定额业务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并与上述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若遇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办理。
2.投资者需指定唯一银行帐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帐户,且该帐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帐户。
八、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申请开办该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交易级差为100元整。
九、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十、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本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上述代销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因投资者帐户内余额不足导致连续三次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本计划。
4、本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
十一、咨询方式
1、代销机构网点柜面及代销机构客服电话(上海银行客服热线:021-962888)
2、登陆上海银行网站(http://www.bankofshanghai.com.cn)
3、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0688、95105686
十二、重要提示
1、销售机构办理本计划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如有新增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