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证实2.85亿出让收益权
2007年03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上周五独家报道的中粮地产2.852亿挂牌出让中外合作经营公司收益权一事,今日得到了公司证实。
中粮地产公告称,2007年3月19日,中粮地产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深圳新安湖实业有限公司55.2%的收益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出让,挂牌价格为人民币28520万元。
北京产权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中粮地产要求受让方以不低于2.852亿元的的价格受让出让标的,在提交受让申请时缴纳8556万元的保证金,并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当日后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中粮地产今日表示,此次公开挂牌出让深圳新安湖收益权是否能顺利成交尚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即使成功出让,本次交易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亦取决于最终的实际转让收入和成本(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
本报上周五的报道已经指出,根据中粮地产2006年年报,公司所持深圳新安湖股东收益权属于“表外资产”,出让该收益权没有成本(不考虑税费),转让所得将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不过,对此前公司内部人士就出让深圳新安湖收益权有关事宜接受记者采访一事,中粮地产予以了否认,并表示对假定交易成功后将采取的相关财务处理亦未做出任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