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当选香港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
2007年03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25日上午11时50分许揭晓,寻求连任的曾荫权获得649票,以超过80%的得票率在投票中胜出,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
选举投票25日上午9时至11时在香港大屿山亚洲国际博览馆举行,香港选举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方式,就曾荫权、梁家杰两名合资格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主任冯骅法官在计票后宣布,在772张有效票中,曾荫权获得649票,梁家杰得到123票,曾荫权得票超过有效票半数,在选举中胜出,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人选。整个选举过程在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及候选人的监票代理人、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下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三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07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