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究竟是什么在阻碍农村金融的发展?现实困境背后又是怎样的深层次问题?带着这样的疑惑,本报对江苏银监局局长周忠明进行了专访。
□本报记者 邹靓
农村金融“三大症结”
《上海证券报》:总说农民找商业银行贷款难,而商业银行也反过来说农村放贷难,“两难”局面由何而来?农村金融市场这块蛋糕为何无人问津?
周忠明:金融发展是以信息透明为基础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欧美国家,你会发现即使是农村市场,金融机构的参与度依然很高,金融服务相当充分。那是因为机构积累了数十年的数据,对市场有足够的了解,同时与农户之间也有频繁的沟通,双方信息比较透明。而中国的情况不同。
中国农村地区长期以来都采用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所产生的信息较为零碎,因此金融机构与农户相互之间缺乏了解,导致存在信息不对称。这不仅制约了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的深度,更阻碍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
商业银行从规范经营的角度出发,要经过从贷前审查到贷后核查的一系列过程。然而,农村地区缺乏足够的原始信息的积累,也缺乏放贷必须的担保物,加上服务对象较为分散,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放贷的交易成本,最终导致很多大银行退出农村市场。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制度缺陷,在于农村延用至今的集体土地所有制度。农民并不真正拥有土地,但是土地作为最可靠的抵押担保物,却无法进入融资环节,这严重影响了农民的融资能力。
《上海证券报》:这三大症结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力量的推动加以完善?
周忠明: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扶持。目前央行已经启动征信管理系统建设,如果能扩大到农村地区,并且针对农村建立一个适农信息系统,至少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第二,目前农信社、农行、农发行都有不同程度的适农优惠政策,如果这个政策不以机构为区分,而是按照“谁支农谁优惠”的原则加强财税政策扶持,那么对鼓励适农服务的出现将是一个很大的推动力。
另外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改革农村土地制度,逐步放开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进入抵押流通流域,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可为进城农民积累原始资金。但是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要解决农民的最低保障问题,尽快建立并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村社保体系及农户最低保障安排。
农信社亟待“所有者到位”
《上海证券报》:农信社目前覆盖我国90%的农村市场,却长期经营不善。如何看待农信社今后的改革方向?
周忠明:在国有银行逐渐退出农村市场的情况下,农信社“一社独大”的局面可以说是一种被动的垄断。现在很多打着“合作”旗号的农信社和合作银行,并没有合作的实质。合作制必须是在可以相互了解的群体内才可以发挥作用,而2000年以来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是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要让一个人口数十万的县内社员彼此了解,是不现实的。
农信社改革,最终一定是朝着股份制的改革方向进行。维持现状或是改革不彻底都不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那么机构运行必然是低效的。
《上海证券报》:农信社目前的股权结构存在怎样的缺陷?股份制改造应该怎样进行?
周忠明:农信社的股权结构极其分散。以资格股入股的个人并不能比非股东获得更多服务,最多有一点年终分红,成为一种“存款化股金”。入股的农民并不关心农信社的经营管理,股权结构的不合理导致了公司治理不完善、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经营的优劣完全依赖于行政任命的领导人的能力及品质。
进行股份制改造是农信社改革的当务之急,首先应该解决的则是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具体可通过三条路径解决。
首先,可以构建一个跨区域的资本平台,对农信社进行参股甚至控股。比如通过向社会募集股本构建一个省级投资机构作为合格投资者。其次可以引进有银行管理经营和技术的机构作为战略投资者,在完善股权结构的同时改善机构的经营能力。再者可以吸收社会上的合格投资者,但要注意区分善意入股和恶意入股,防止一股独大和关联股东控制的问题。
农行、农发行、邮储
各寻出路
《上海证券报》:在构建多层次农村金融体系的框架下,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邮储银行应该发挥怎样的作用?
周忠明:虽然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是农信社,但是像农行、农发行仍然要起到骨干和支柱的作用。特别是农行拥有覆盖全国所有县级及部分中心乡镇的结算网络,这是他为县域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一大优势。但是农行不同于农信社,后者擅长农户服务,而前者无论是从资金实力还是经营管理水平的角度来说,在对公业务上更具优势。所以可以引导农行集中力量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机贷款、农业龙头企业贷款等适农信贷产品,发挥所长。
农发行和邮储银行风险管理和经营能力相对较差,目前情况下应当避免盲目扩大业务范围,引导其开发重点领域及业务类型,同时注意积累管理经营,尽快培养人才。
农发行一直都专注于粮棉油流通领域,对其他涉农业务并不熟悉。如果对国家政策扶持的涉农领域加以深化,同样可以起到支农的效果。而邮储银行缺乏放贷经验,但是资金来源充沛。如果可以从事批发业务,如通过资产证券化、资金信托产品等创新方式与农信社进行业务合作,则既解决了农信社资金来源的问题,也避免了邮储银行放贷风险的问题。
民间金融不可或缺
《上海证券报》:民间金融在部分地区已经在事实上成为填补农村金融市场空白的有效途径,但是目前无论是政策还是法律上都没有定论,应该怎样看待民间金融的发展?
周忠明:民间金融就克服农村金融市场的三大缺陷来说,的确是一个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我们调查发现,民间融资90%以上都是好的,它靠的是中国传统的道德约束和乡里乡亲的信息优势,事实证明非常有效。
所以,对民间金融不能一棍子打死,而是要通过保护、引导、规范的方式发挥其补充正规金融的不足的功能。从法律上规范民间融资关系,对民间金融的合法性予以肯定,保护债权人利益。另外也要坚决打击非法融资,防范金融风险。
在引导民间金融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基层政府主导发展新型金融机构的问题。县级以下地方的资金集聚效应往往引发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融资组织作为政绩工程出现,看似合理但是最后沦为了地方的“二财政”。民间融资一定要坚持自愿原则和自发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良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