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3月24日在都江堰市国堰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及授权代表10人, 部分监事及有议案事项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吕道斌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鉴于在全流通环境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内容日趋复杂,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面临的市场风险也将进一步加大。为保证独立董事的权责对等,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目前3万元/年(含税)调增至4万元/年(不含税)。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健全和规范公司信息披露的工作程序,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为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迅速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为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收购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通过股权投资的方式收四川华水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6%的股权,股权转让定价以四川君合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2月11日出具的该公司审计报告(君合审[2007]第3023号)所认定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并经双方协商该协议股权单价为:每1元出资额作价1元,共计1,840万元人民币。
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2004年6月18日依法在甘孜州康定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四川华水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1,840万元的出资权益,占注册资本的46%;
甘孜州康定华龙水利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投资开发的苗圃水装机容量为30MW,年利用小时数6,380小时,年发电量1.6378亿KWh, 批准概算总投资19,057.42万元,最迟于2008年3月底全部机组投入运行。目前四川省电力公司甘孜分公司已同意该项目并入省网运行;
苗圃电站项目建设所需的项目资金除由华龙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自筹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华龙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通过担保或借款等方式落实。
为保证苗圃电站2008年3月底建成具备投运条件,公司同意继续执行已签订的承包合同,即苗圃电站除送出工程外的电站全部投资按19,000万元确定总投资限额。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汶川五指山水电站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董事会决议,决定投资汶川五指山水电站有限公司,并将该公司资本金增至450万元,本公司出资270万元,占汶川五指山水电站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以控股经营管理该公司拥有的汶川县雁门沟万花二级水电站。万花二级水电站总装机2630KW,现已建成待上网发电。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收购新中亚110KV变电站及线路的议案》:
同意收购阿坝州汶川西龙电力开发公司所属的新中亚110KV变电站及线路,收购价格为1360万元人民币。
该项目于2003年2月28日开工,并于2003年8月31日全部竣工并入岷江电网运行。该变电站变电容量为2*40000KVA;线路包括:白沙—J(15)110KV同塔双回送电线路、J(15)—新中亚钢铁厂110KV送电线路和J(15)—黄磷厂110KV送电线路,该线路导线截面为LGJ—240。
本议案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