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07 年3 月20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7 年3 月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徐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5人,实际表决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版)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就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有关事宜,提请董事会审议。
(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详见附件一。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详见附件二。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与经理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详见附件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董事与经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详见附件四。
(二)经董事长提名,其组成人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徐红,独立董事刘秀焰、颉茂华,召集人由徐红担任,副召集人由刘秀焰担任。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郑晓帆,独立董事刘秀焰、颉茂华,召集人由刘秀焰担任,副召集人由颉茂华担任。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副董事长蔡惠丽,独立董事刘秀焰、颉茂华,召集人由颉茂华担任,副召集人由蔡惠丽担任。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徐红,独立董事刘秀焰、颉茂华,召集人由刘秀焰担任,副召集人由徐红担任。本届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遵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07-007。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雪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附件一)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附件二)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附件三)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附件四)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 年3 月26 日
个 人 简 历
张雪梅、女、29岁,2005年2月至今任职于北京高盛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开发部,负责建筑材料采购合同的起草、整理、存档等相关工作及建筑材料相关备查文件的分类整理。
于2007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31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教育,并取得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地产 编号:临2007-007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07 年4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10:00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华业国际中心售楼处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股权登记日:2007年4月6日
●股东登记时间:2007年4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 年4 月11 日(星期三 )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华业国际中心售楼处会议室
3.召集人: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①、截止2007 年4 月6 日(星期五 )下午3:00 闭市后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
(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2、《关于审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4月10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3.登记地点: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公司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院5号楼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 100025
联系电话:(010)65952451
传真: (010)65951475
联系人: 燕飞 张雪梅
2.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议,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注2]:
2、身份证号码[注2]:
3、股东帐户: 持股数[注3]:
4、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注4]
注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决议案,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注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注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注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北京华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 年3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