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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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油化建”)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3月26日在吉林市公司本部6205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三名,代表股份数14863.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中油化建董事长范喜哲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参会并投票的股东为:吉化集团公司11926.6015万股;吉林高新区华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457.0478万股;吉林市城信房地产开发公司479.8907万股。本次表决有效票数共14863.54万股;赞成14863.54万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