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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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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文龙:城商行重组应先化解原有风险
    2007年03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城市商业银行联合重组已成趋势 资料图
      □本报记者 邹靓

      

      2007年,中国银行业第三梯队的城市商业银行忙活了起来。在合并重组、跨区经营、资本市场上市等发生的同时,也伴随着城商行实力的壮大。面对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100多家城商行,监管当局怎样看待城商行的改革发展之路?为此,《上海证券报》对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楼文龙进行了专访。

      《上海证券报》:从徽商银行、江苏银行完成联合重组以来,不断有以省为单位组建区域性商业银行的消息传出。广西银行、宁夏银行、晋商银行等正在酝酿之中。监管当局怎样看待城商行抱团做大的现象?

      楼文龙:目前确实有三四个省明确提出想要参照徽商、江苏模式进行城商行联合重组,但是这都建立在一个基础之上,就是必须以化解原有风险为前提。同时,联合重组必须有利于新成立银行提升整体竞争力。

      具体来说要看四个要件。处置风险要依靠地方政府的力量,公司治理要依靠董事会、股东大会,合并重组必须遵循自愿和市场原则,同时要以服务经济、提升竞争力为目的。

      《上海证券报》:目前已经提出联合重组意向的,是否会采用统一模式进行?

      楼文龙:联合重组的目的在于打造品牌,提升竞争力。至于方式可以多元化,并不限定模式。已经成立的如徽商银行采用的是吸收合并,江苏银行采取的是新设合并,以后还会有其他模式产生。银监会监管二部会依法合规给予支持。

      除了联合重组外,相互参股也是城商行做大做强的可选方案。银监会对此的原则是,参股银行之间必须有较强的业务关联度,能够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上海证券报》:从单家实力雄厚的城商行来看,跨区经营已经是大趋势。一旦城商行跨出行政区域,允许持续扩张,是否会向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方向发展?

      楼文龙:银监会鼓励符合条件的城商行跨区经营,但是要适度跨区域。城商行本身也是股份制的,但不是全国性的。

      城商行的跨区经营基于三点考虑。第一,在我国加入WTO金融全面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城商行同样应有竞争力表现,应当允许有能力的城商行“抢点”或网点合理布局。第二,以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城乡经济、县域经济、区域经济为目的。第三,要支持经营发展良好、风险管控能力强的城商行又好又快发展。

      《上海证券报》:在城商行做大做强的过程中,资本是最关键的制约因素。从2003年开始就不断有城商行希望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获取持续的注资能力。监管当局对此持怎样的态度?

      楼文龙:是否上市,什么时候上市是市场行为。监管当局不主张为了上市而上市,而是支持达到条件的城商行上市。关键在于,城商行上市的目的一定是为了提升经营管理的能力,提升整体声誉和竞争力。即使在上市之后,也应该加紧修炼内功,打造经营能力,同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不然城商行的波动性会比没有上市的时候更强。

      《上海证券报》:城商行在走出原有行政区域的过程中,除了本土化的特征,还应该注意从哪些方面提升竞争能力?

      楼文龙:城商行要与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竞争,必须培育自身在业务领域的特色,这依赖于城商行对业务功能的持续拓展与创新能力。目前大部分城商行还只是停留在拓展阶段,吸收经验或者是在吸纳基础上创新的比较多,原创能力的形成还有较长的发展过程。

      这个过程中,一方面可以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方式向国际先进银行学习借鉴,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加强带有区域经济特征的自主创新产品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