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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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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等)
    2007年03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临:2007-003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25日在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伊力特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徐勇辉董事长、傅启军董事、郭勇独立董事因出差在外、工作繁忙等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梁志坚董事、周荣祖董事、陈盈如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由于公司董事长在外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与会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梁志坚董事主持会议。上述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公司拟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的审计机构。

      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30万元(包含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99,648,301.16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964,830.12元,2006年可供分配利润为89,683,471.0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24,924.46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708,395.50元,以公司2006年12月末总股本44,1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0,560,000.00元,剩余20,148,395.50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利润分配的预案还须提交公司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公司200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联交易概述

      玻璃酒瓶是本公司生产经营必需的原材料,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所在地区规模最大、质量最好的玻璃瓶供应商。所以,本公司每年都与其发生同类交易。此类交易是本公司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范畴。公司预计2007年该交易发生额在1000-1500万元之间。

      由于市场变化的影响,致使本公司所需玻璃酒瓶的外形、容量变化很快,所以本公司无法在年初签订购销协议。

      (2)关联方介绍

      伊犁晶莹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超

      注册资本:294.08万元

      经营范围:瓶罐玻璃制品及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等。

      (3)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金额预计:1000-1500万元

      标的物:玻璃酒瓶

      (4)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徐勇辉董事长因兼任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故回避了表决。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转让伊犁南岗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伊犁南岗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岗公司”)是由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其他9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于2000年12月31日正式成立,其中本公司出资额为60,000,000元,占南岗公司实收资本的50.49%;2001年3月15日,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新增股东对南岗公司进行投资,增资后,本公司占南岗公司实收资本的比例下降为34.51%。为做大做强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经理层经慎重讨论,拟将本公司持有南岗公司股权的50%转让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一旦签署相关协议另行公告。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南岗公司所有者权益为251,674,082.26元,其中本公司所占权益由60,000,000元增至86,863,911.36元,2001年至2006年南岗公司应支付给本公司的股利金额合计为14,844,971.99元,实际支付股利4,386,125.71元,尚有10,458,846.28元未支付。本公司转让股权后,所持南岗公司股权比例降至17.26%,转让价格为以新疆天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南岗公司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基准,根据所持股权比例,确定为43,431,955.68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005年,公司参股的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产生巨额亏损,财务状况恶化,本公司对该项计提了8500万元的减值准备。本年度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7号《关于同意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本公司拥有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后的出资额为5,521,000.00元。本公司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原投资额为10,000万元,因此,本年度补充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9,479,000.00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鉴于公司在广州市金璇贸易有限公司尚未收回的6100万元债权存在回收的不确定性,公司采取个别认定法分别对上述债权计提11,659,554.08元坏账准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6年7月7日,本公司和新疆西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房产)及自然人李江明、赖少忠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06年9月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2006年8月2日,金璇公司100%的股权变更至本公司名下。

      2006年11月23日,公司与金璇公司签订了债权确认书,确认:公司享有对金璇公司6,800万元的债权;双方同意上述债务的未结算财务费用由金璇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如金璇公司在工商局登记的股东发生变更时,尚未偿还完本公司的债务,金璇公司应于工商变更前提供相应资产向本公司抵押,作为清偿上述债权的担保。

      金璇大厦经过多次转让,目前属金璇公司名下在建工程。

      (3)鉴于公司在张家界旅游商业街项目尚未收回的3700万元债权存在回收的不确定性,公司采取个别认定法分别对上述债权计提和7,400,000元坏账准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04年5月31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4000万元与张家界新大新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张家界旅游商业街项目的决议。张家界旅游商业街项目原计划2005年完成,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全面竣工。公司于2006年4月19日,本公司与张家界置业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上述项目合作延期至2006年10月底。延长后的合作期满后,至2006年底,仅收回投资款300万元。

      14、审议通过了《广州市金璇大厦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2006年11月17日,本公司和广州市陆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京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广州市金璇贸易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广州市金璇大厦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协议中约定:

      本公司不再向金璇大厦投资;广州市陆嘉顾问有限公司出资完成后期开发及销售,广州市京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承建商出资并负责完成金璇大厦未完成的工程项目;本公司在该项目中分得人民币12,000万元,作为本公司原投资款(即债权)及所得;本公司在金璇公司及金璇大厦项目中仅收取人民币12,000万元,其它任何与有关金璇公司及金璇大厦项目的权益均与本公司无关,均归广州市陆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所有;2007年9月30日前,广州市陆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累计向本公司支付10,000万元人民币后,本公司负责将金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广州市陆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广州市陆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应以价值高于2,000万元(未付余款)的150%以上的资产进行抵押;2007年12月26日前,广州市陆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支付给本公司2,000万元后,本公司办理解除上述抵押资产的相关手续;如广州市陆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约定时间之前支付给本公司12,000万元,本公司提前将金璇公司的股权变更至广州市陆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名下。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协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7年5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伊力特酒店会议室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议题:

      (1)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聘请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6)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的预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审议《广州市金璇大厦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1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2)截止2007年5月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本次会议登记手续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3.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及证券交易机构出具的登记日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4)参加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须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期间办理登记手续;

      (5)股东或授权代表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6)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昆明路148号新捷小区一号楼二单元102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宇洲

      电话:0991—3667490

      传真:0991—3672172

      邮政编码:830006

      5.会议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1)会议时间:2007年5月16日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伊力特酒店会议室

      (3)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16、傅启军董事因工作变动,于2007年3月25日向公司递交了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_,性别     ,身份证号码                ,在股东单位的职务:                 (如系自然人股东则毋需填写)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六年度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__,身份证号码

      (二)委托人     持有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份数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可以按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列入股东大会的以下议案投赞成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议案投反对票:                         ;

      以下议案投弃权票:                         。

      (五)股东代理人对会议召开期间可能列入股东大会的临时议案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此项仅适用于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六)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七)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八)法人股东名称                     (加盖单位印章)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

      (九)自然人股东(签字):                     __

      (十)受托人(签字):                         __

      身份证号码:                             _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编号:临2007-00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三届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3月25日,公司监事会第三届第六次会议在乌鲁木齐市长江路352号伊力特酒店会议室召开,监事会全体成员3人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认为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监事会审议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1)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2006年度公司对该项1亿元的长期投资补充计提947.9万元的减值准备是合理的。(2)2006年,公司对广州市金璇贸易有限公司和张家界旅游商业街项目分别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11,659,554.08元和7,400,000.00元,鉴于上述债权的收回仍存在不确定性,监事会认为上述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公司实际及会计政策的规定。

      4、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认为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董事会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和监事会本次会议前,未发现参与2006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