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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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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企假亏损 导致“两税合并”效果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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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品改革: 借放开之名行垄断之实?
    2007年03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邓聿文

      

      看来,这回民营油企保不准又会失望了,据3月23日商务部公布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的条款,大批民企、外企仍被高门槛挡在门外,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国有巨头的市场地位将更加稳固。

      长期以来,我国原油资源由国家统一配置,成品油则由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集中批发。去年12月,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并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理论上说,两个办法实施后,石油市场将打破上述格局,逐步形成国有大型石油公司、跨国石油公司和社会经营单位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格局。

      但是,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两办法颁布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就表示,无论是跨国石油公司还是民营油企,对两大管理办法和细则的出台大都持观望态度,真正申请经营许可的少。出现这种情况,该负责人分析认为,是因为目前国际油价高企,而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造成了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倒挂。因此对上述两类企业而言,如上下游产业链条尚不完整,则很难做到利润互补。

      然而,从商务部公布的两办法的实施细则来看,可以肯定,实际原因并非如此。尽管细则放开了注册范围、扩大了销售品种,也给民企提供直供配额,对民企来说,这是发展的机会,但另一方面,细则在一些关键的条件上,限制民企的进入和发展。

      如,《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规定,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人的提交材料包括: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根据这一条款,一大批民营油企将被拦在门槛之外。就算某企业拥有两个5000立方米成品油油库,但由于单库容量没有达标,也将无法得到经营资质。

      另外,办法和细则也没有对民营油企开放直接从国际市场上批发进口成品油的权力,因此,民营油企“断奶”命运仍旧难逃。无油之源,民营油企要想在市场上同石油巨头属下的油企竞争,根本是不可能的。

      所以,正如市场分析人士所指出的,按照细则的规定,目前3340家拥有《成品油批发许可证》的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有将近2000家不符合这些资质要求,而中石油、中石化下面的6000多家批发企业中,不合格的仅300多家。虽然办法规定了18个月的过渡期可以整合,但对现有的民营油企来说,要达到上述要求也非易事,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只能勉强度日。而两大集团借着强大的集团实力,对属下300多家不合格的批发企业整合为合格,实在是轻而易举之事。

      目前我国一吨汽油的出厂价格大概在4800元/吨左右,但经过中石油、中石化的大区、省级、县市销售公司等层层环节下来,平均每吨加价近1000元。由此可见,成品油批发权的绝对集中造成了价格的绝对垄断。

      一种商品要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资源须由市场配置,价格须由市场形成,竞争主体的进退也须由市场决定。尽管石油因其战略价值不同于一般的商品,政府的监管和对市场的规范有其必要性,但如果这种放开和规范只有利于或者更有利于市场上现有的国企,不过是在借放开之名而行垄断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