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3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江津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5人,董事梁斯扬、李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委托翁振杰董事、廖克难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黄胜蓝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陈重代为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王格放因在国外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6年实现利润总额10,692.84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1,667.18万元,实现净利润9,025.66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02.57万元,根据财政部规定在未分配利润中支出的退休职工住房一次性补贴11.39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039.49万元,减去本年度派发2005年度现金红利3,321.03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830.16万元。
2006年度分配预案为:根据股改时公司股东重庆国投的承诺,2005年至2009年度将在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或以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若公司以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50%;若公司以现金分红并送股或转增股本方式进行分配时,则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30%。
2006年公司拟以2006年末总股本31,000万股为基数,以现金分红并送股的方式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2006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8,111.71万元,为此,公司拟按每10股送1股,派发现金红利0.79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本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王格放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取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请求,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的时伟华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申请、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黄胜蓝、陈重就公司更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王格放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接受其提出的辞职请求的决定。本人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的时伟华同志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支付该所2006年年度报告审计费38万元。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9,000元/月,外部董事津贴调整为5,000元/月,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主要内容如:
1、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4月18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8)审议公司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公司调整独立董事、外部董事津贴的议案;
(10)审议公司2007年度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1)2007年4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4、会议登记办法:
(1)国家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07年4月17日;
联系地址: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
邮政编码:400060;
联系人:刘爽朗先生;
联系电话:023-62803632;
联系传真:023-62909387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9日
附: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时伟华,男,35岁,曾任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经济审判庭庭长;北京市正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北京银路达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助理;北京京澳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现任中企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
二、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时伟华先生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2日于重庆
三、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时伟华,作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时伟华
2007年3月26日于北京
四、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编号:临2007-010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因涉及一民事诉讼案需冻结对方资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12,500,000股股份作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申请冻结对方资产的担保进行冻结。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2日将被冻结的12,500,000股股份解除冻结。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编号:临2007-011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瑞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内容: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及摘要;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经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津、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编号:临2007-012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投)通知:重庆国投于2007年2月13日、2月2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售出“重庆路桥”股票7,303,889股、3,196,111股,共计10,500,000股后,该公司又于2007年3月9日、3月12日、3月13日、3月23日、3月26日、3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分别卖出“重庆路桥”股票 159,279股、810,721股、230,000股、140,000股、1,455,462股、1,504,538股;共计4,300,000股,占总股本的1.38%,目前仍持有本公司股份17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16%,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