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核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 63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28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西南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3月30日(T-5日)至2007年4月3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5、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网下配售时间为2007年4月5日(T-1日)9:00~17:00及2007年4月6日(T日)9:00~15:00;网上发行时间为2007年4月6日(T日)9 :30~11:30、13:00~15:00。
7、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日(T-3日)17:00时(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8、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7年3月29日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西南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西南证券将于2007年3月30日(T-5日)至2007年4月3日(T-3日),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和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注: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三、其他重要事项
1、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2、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可从西南证券网站(www.swsc.com.cn)下载《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也可在现场推介会从保荐人(主承销商)处领取。
3、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日(T-3日)下午17:00时(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
4、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5、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7年4月5日(T-1日)公告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中公布。
6、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价格上限不得高于价格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4月3日(T-3日)下午17:00时(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7、为合理安排推介活动及有效发放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将参与回执(附件2)在2007年3月29日(T-6日)下午17:00时之前传真给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1、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剑
住 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国企大厦A座4层
电 话:010-88091112、88091113
参与回执及询价表传真:010-88091115、88091116、88091117、88091118
联 系 人:姚晨航、鲁宾、杨亚、赵菲、梁雯
2、发行人: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和平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新围工业区沃尔工业园
电 话: 0755-26586765
传 真:0755-26586765
联 系 人:陈莉
附件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询价对象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为必填项。
2、本表须于2007年4月3日(T-3日)17:00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西南证券,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3、询价机构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询价表无效。
4、“询价对象名称”中填写的名称须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称一致。
5、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6、“报价依据”一栏可另附专门说明。
附件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参与回执
联系电话:010-88091112、88091113
传真:010-88091115、88091116、88091117、88091118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