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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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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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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3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85         股票简称:广船国际            编号:临2007-004

      证券代码:600685         股票简称:广船国际            编号:临2007-004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1:00时在本公司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者8人,其中董事长李柱石先生与非执行董事李俊峰先生均委托副董事长余宝山先生、非执行董事苗健先生委托执行董事钟坚先生代为出席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副董事长余宝山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就下述事项做出如下决议。各议案均以全票赞成通过。

      1.通过2006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2.通过核销本公司对广州国投应收信托存款债权人民币154,088,865.25元,并相应核销本公司就该项债权已累计计提的专项坏账准备人民币109,062,627.93元。

      3.通过执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修订)之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4.通过2006年年度报告,并提交2006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2006年度报告摘要。

      6.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2006年度本集团之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根据本公司章程,盈利须首先弥补亏损,故2006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并提交2006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

      7.通过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另一名执行董事于2007年度在人民币45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贷款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合同、借据、抵押合同、授信协议等法律文件)。

      8.通过于2007年度在承接船舶建造合同总金额人民币60亿元的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按公司有关决策程序对船舶建造合同及相关协议做出决策。

      9.通过于 2007年度在投资总额人民币2亿元的限额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就证券一级市场股票战略投资和申购事宜进行决策并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协议,并责成管理层拟定操作办法以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和防范买卖风险。该等投资之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10.通过在2006年度3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交易的基础上,于2007年度追加人民币2亿元,以购入央行票据,并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就该等事宜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协议,相关事项将提交2006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

      11.通过调整本公司的组织结构,成立加工制造部,专门负责分段、管子和各类船舶舾装配套件的生产,并相应调整造船事业部相关部门的职能。

      12.通过在人民币6,000万元的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就以合理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员工单身公寓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协议。该公寓将列入本公司固定资产,并出租给本公司单身员工居住。

      13.通过对公司2006年度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奖励总额为人民币160万元(税前),个人奖励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2万元(税前),奖励名单由公司管理层厘定。有关费用将列入2007年度损益。    

      14.通过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提交2006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

      15.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2006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

      16.通过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香港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07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国际核数师,并提交2006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议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17.通过于2007年5月15日召开2006年周年股东大会。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广州,2006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0685                股票简称:广船国际            编号:临2007-005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周年股东大会的通告

      兹通告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定于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30在中国广州市芳村大道南40号本公司接待室举行2006年周年股东大会,藉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处理下列事项: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06年度经审核的国内审计师报告。

      4.审议2006年度经审核的境外核数师报告。

      5.审议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

      6.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于2006年度本集团之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根据本公司章程,盈利须首先弥补亏损,故2006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转增。

      7.审议在2006年度3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交易的基础上,于2007年度追加人民币2亿元,以购入央行票据,并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就该等事宜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协议。

      8.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9.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10.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11.审议续聘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7年度国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12.审议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7年度国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广州,2007年3月29日

      附注:

      1、依据本公司《公司章程》,本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天内(即2007年4月15日至5月14日)不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凡于2007年4月13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内资股(A股)和2007年4月16日登记在册的境外外资股(H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2、敬请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即2007年4月25日)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覆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的办事处,回覆可采用来人、来函、电报或传真送递。但该书面回覆并不影响依附注1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之股东出席会议的权利。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投票之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一位以上代表出席,并于表决时投票。受委托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凡以委托代表出席大会的股东须以书面授权委托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须于股东大会开始24小时以前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的办事处方为有效。H股股东则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于股东大会开始48小时前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46楼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填妥及交回授权委托书后,股东仍可亲身出席股东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4、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资料将于2007年4月19日之前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

      6、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7、本公司于注册地址的办事处为:(510382)中国广州市芳村大道南40号,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志东、杨萍

      电    话:(020)81891712 转2995

      传真号码:(020)81891575

      股东大会回执

      根据本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所有欲参加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本公司股东,需填写以下确认表:

      

      授权委托书

      

      本人/我们                 地址为                                 全权委托股东大会主席或(2)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7年5月15日(星期二)下午1:30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芳村大道南40号公司接待室举行的周年股东大会或其任何递延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

      1.填上以您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代表人代表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将被视为代表全部以您的名义登记的本公司股份。

      2.如欲委托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之字样删去,并在空格内填上拟委派代表之姓名。

      3.请给您的委托代表对议案的表决予指示,对各议案欲投票赞成者,请在「赞成」栏内加上「√」,欲投票反对或弃权者,请在相应栏内加上「×」,若无任何指示,则将被视为由委托代表自行酌情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您或您的书面授权人签署。如股份持有人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由其负责人(或书面授权人)签署。

      5.本授权委托书及经公证的授权书和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须于股东大会指定举行开始时间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注册地址的办事处方为有效。H股股东则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最迟于股东大会开始48小时前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85         股票简称:广船国际            编号:临2007-006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3月29日上午9:3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5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树森先生主持,会议全票赞成通过如下决议:

      1、同意2006年监事会报告,并提交2006年周年股东大会审议。

      2、同意本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并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3、同意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提交2006年周年股东大会

      审议。

      4、同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核销本公司对广州国投应收信托存款债权人民币154,088,865.25元,并相应核销本公司就该项债权已累计计提的专项坏账准备人民币109,062,627.93元做出的决议。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广州.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