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07年3月28日在天津港业务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5名,董事孙志伟因公出差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李全勇代为出席并对会议议案进行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总裁业务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出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06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448,840,4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计144,884,044.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005,339,033.98元结转至以后分配。
以上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2007年公司继续聘用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2007年公司预计支付2006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公司不负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2006年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酬总额50万元。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推荐于汝民先生、李全勇先生、诸葛涛先生、刘冬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推荐韩传模先生、李天力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尚需报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如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提议给予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肆万元(含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根据新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年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7年4月20日召开2006年度股东年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年会的公告。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1至10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韩传模先生、李天力女士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于天津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韩传模、李天力,作为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
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韩传模 李天力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于天津
股票简称:天津港 股票代码:600717 编 号: 临2007—00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07年3月28日在天津港业务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推荐王学俊先生、李大康先生、董靖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范江先生、王健先生经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作为职工代表直接进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上述1至8项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2006年度能够依法运作,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总裁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后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0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6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06年度公司向天津五洲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转让34,72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遵循了相关政策的规定和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且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度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遵照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无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无内幕交易行为。
6、监事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与年度计划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度经营业绩与年度计划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天津港 股票代码:600717 编 号: 临2007—00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年会有关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
●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港业务楼第六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董事长于汝民
2、会议时间:2007年4月20日上午9时30分
3、会议地点:天津港业务楼第六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2、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总裁业务报告》;
6、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9、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10、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下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推荐名单的议案》;
11、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2、审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凡是在2007年4月16日下午上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均可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会议。
四、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凭身份证(法人股东还应出示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海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股票账户卡,于2007年4月17日至4月18日(上午9:00—下午4:00)至本公司证券融资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5号
邮 编:300456
联 系 电 话:(022)25705423
传 真:(022)25706615
联 系 人:娄占山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2006年度股东年会登记表
截止2007年4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盖章):
二○○七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年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对列入股东年会会议议程的 议案投赞成票;对 议案投反对票;对 议案投弃权票。
本单位(本人) 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二○○七年 月 日
附件2: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传模,男,56岁,硕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主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天津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
李天力,女,49岁,大学学历。曾任天津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嘉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二、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汝民,男,57岁,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港集装箱公司副经理,天津港第五作业区主任,天津港第四港埠公司经理,天津港务局局长助理,天津港务局副局长、局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全勇,男,44岁,工程硕士。曾任天津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融资部总经理、副总裁。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天津港太平洋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
诸葛涛,男,44岁,大本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港务局计财处副科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科长、副总经理。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天津港联盟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滨海快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振基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刘冬,男,31岁,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助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北京)总部总经理、铂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区主管、天津港财务公司筹备组组长。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融资部总经理。兼任天津港财务公司董事。
董事候选人于汝民、诸葛涛、刘冬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李全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候选人于汝民、诸葛涛、李全勇、刘冬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学俊,男,52岁,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天津港第三作业区团委书记,天津港埠三公司工会副主席、主席,天津港务局工会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王学俊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大康,男,56岁,大本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天津港集装箱公司财务科会计,天津港通信公司计财科会计,天津港电力公司计财科副科长,天津港务局计财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现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副部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天津港滚装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海岸带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新港赛挪码头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港湾职业技能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港陆海物流有限公司监事,天津路港南疆铁路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天津港商业保税仓库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李大康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16,63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董靖臣,男,44 岁,大学学历,会计师。曾任天津港务局计划财务处干部、副科长、科长,天津港务局会计主管委派办公室副主任、天津港结算中心副主任。现任天津港务局审计处副处长、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天津港国际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港散货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监事,神华天津煤炭码头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天津电子口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董靖臣先生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2,37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范江,男,49岁,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天津港埠二公司党委办公室干部,天津港务局党委宣传部干部,天津港建设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天津港务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天津港埠五公司工会主席、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范江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健,男,35岁,研究生学历,政工师。曾任天津港第一港埠公司团委干事、团委书记、天津港务局团委副书记、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团委书记。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焦炭码头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健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