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3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商城 编号:临2007—009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于2007年3月29日在上海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有91人,代表股权135,608,517股,占公司总股本46,533.3455万股的29.1422%,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平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继续支付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47号地块土地款及授权公司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大会同时授权公司办理付款及设立项目公司的具体事宜。
同意135,537,057(一亿三仟五佰五拾三万七仟零五拾七)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99.9473%
反对0(零)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
弃权71,460(七万一仟四佰六拾)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的0.0527%
本次会议经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俞云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9日
备查文件:
1、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市广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