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云南云机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进出口公司)签署代理协议:由进出口公司代理本公司部分机床产品的出口。
2、该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均无不良影响;
一、交易概述
本公司给与进出口公司在巴西市场的独家代理权,由进出口公司购买本公司产品向海外市场出口销售,本公司给予进出口公司产品的价格按照本公司给予国内其它代理公司价格执行。根据本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达成的出口销售目标,2007年度进出口公司向本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款总额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日常业务中进行的,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达成,交易内容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定价方法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今后发展。
二、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进出口公司代理本公司部分卧式铣镗床、数控卧式铣镗床、数显坐标镗床及数控坐标镗床的出口销售,交易按照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协议有效期间为2007年3月28日至2007年12月31日。根据本公司与进出口公司达成的出口销售目标,2007年度进出口公司向本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款总额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三、交易方介绍
本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为进出口公司,进出口公司是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普通机械及百货的批零兼营, 出口集团自产产品及其它厂家相关机电产品;进口集团公司装配车床所需的元器件, 辅料等进口业务。
进出口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机集团”)之下属控股公司。沈机集团持有沈阳集团昆明有限责任公司85%的股份, 而沈阳集团(昆明有限公司)持有云南CY 集团70%的股份; 云南CY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进出口公司90%的股份。
沈机集团持有本公司25.08%股份,为本公司现时的最大股东,本公司与沈机集团及其所属公司之间的任何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本项日常关联交易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14A.34(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10.2.4之规定属于须予披露之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的,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扩展公司海外市场,有利于公司今后发展。本项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不良影响,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达成的,销售价格由双方按公平原则磋商而厘定,符合本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是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达成的,销售价格由双方按公平原则磋商而厘定,符合本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