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持有人明细: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
第十节 重大事件揭示
一、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情况:
2006年11月10日,本基金管理人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2006年12月11日,景业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2006年12月27日证监基金字[2006]263号文核准。自2007年1月16日起,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其由《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1、经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周一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周一烽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证监基金字『2006』75号)。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6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2006年5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在证券时报发布《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聘任瞿蕴理女士担任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职务,原基金经理徐彬先生不再担任景业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职务。
三、在本报告期内没有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四、本基金投资策略在本报告期内没有重大改变。
五、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收益分配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月5日拟定2006年度第一次分红,向截至2007年1月10日止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4.00元,占年末可分配收益的比例为94.85%。
六、本基金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聘任的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本年度支付的审计费用为6万元整。该事务所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至今。
七、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八、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的有关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通过各机构交易席位的成交及佣金情况如下:
1、股票交易量及佣金情况
2、债券及回购交易量情况
3、权证交易情况
4、本报告期内租用席位变更情况
5、租用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主要包括:券商基本面评价(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券商研究机构评价(报告质量、及时性和数量)、券商每日信息评价(及时性和有效性)和券商协作表现评价等四个方面。
租用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程序:首先根据租用证券公司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形成《券商服务评价表》,然后根据评分高低进行选择基金专用席位。
九、其他重大事项
除上述事项之外,已在临时报告中披露过报告期内发生的的其他重要事项如下: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