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3月27日在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董事王爱明先生委托董事巴峥嵘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杨文侃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股份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通过《股份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通过《股份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通过《股份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通过《股份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911,882.38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91,188.24元后,剩余6,220,694.14元,加上上年累计未分配利润118,719,324.90元,2006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124,940,019.04元。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59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2,99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1,950,019.04元结转以后年度。
6. 通过《关于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份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份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第2、3、4、5、6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7. 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决定于2007年5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时。
二.会议地点:北京天鸿宝景大厦五层会议厅(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9号)
三.会议议程:
1、审议《股份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股份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股份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股份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股份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份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5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加会议办法:
1.参加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5月17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83号京宝花园M207室公司证券部。
4.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人:龚谦炜、钟宁
邮政编码:100011
联系电话:(010)64401653、64401277
传真:(010)64401637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作为本人/本单位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此委托书格式复印件有效)
证券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天鸿宝业 编号:临2007—010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27日于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阮庆革、容宇、梁桥均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阮庆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 通过《股份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公司2006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 通过《股份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通过《股份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通过《股份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报告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无违法违规事件发生。
公司财务帐目清楚、会计档案和财务管理均符合规定的财务制度;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平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