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如未能履行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承诺,愿意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并接受中国证监会采取的相关行政监管措施;如违约行为给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将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报告期内,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和上海华东电力发展公司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世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汉昌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世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汉昌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世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汉昌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1、本公司联营公司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完成了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工作。依据固定资产竣工决算结果,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追溯调整增加2005年度所有者权益51,746,670.61元,增加2005年度利润8,624,445.10元。本公司按照49%比例权益法核算追溯调整。,本公司联营公司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完成了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工作。依据固定资产竣工决算结果,上海吴泾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追溯调整增加2005年度所有者权益51,746,670.61元,增加2005年度利润8,624,445.10元。本公司按照49%比例权益法核算,追溯调增2006年期初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25,355,868.60元,调增2006年期初盈余公积5,071,173.72元,调增2005年度利润总额4,225,978.10元,调增2006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6,903,912.40元。 。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江苏上电贾汪发电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分别于2004年12月及2005年1月通过两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苏源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30%股权;2006年1月收购江苏昆仑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电贾汪21%股权所形成的投资。该公司股东除本公司外,还有江苏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徐州华兴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上电贾汪51%股权。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股权变动相关法律手续及程序正在办理当中。
*2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 系由本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徐州华兴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按55%、20%、20%和5%的比例共同出资建设。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该公司实收资本为66200万元。其中:经徐州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正会所验字[2006]058号”验资报告审验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51000万元,该公司年末实收资本中含有待验资款项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10000万元、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5200万元。2007年2月13日验资办理完毕。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为2×6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计划动态总投资为54.19亿元,项目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的20%。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项目核准正在办理之中。
*3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该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双方各占50%股权,该注册资本已于2004年11月25日经安徽众信会计师事务所[2004]243号验资报告验证。2006年3月,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4亿元,双方各占50%股权。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双方股东又增加待验资款项1.3亿元,该公司注册资本变动相关法律手续及程序正在办理当中。本公司自2006年1月起将淮沪煤电纳入合并范围,按50%比例合并。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上海电力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世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汉昌
董事长:周世平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