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通报批评山西运城企业
2007年03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阮晓琴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向媒体通报了山西振兴集团等企业违规审批及建设的问题。
近期,环保总局多次接到群众对山西振兴集团违规建设问题的举报。环保总局领导高度重视,日前派出工作组前往山西运城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振兴集团在环保总局明确下达一系列整改要求后,仍然违规建设电厂和电解铝项目;运城市海鑫钢铁公司200万吨钢铁系列项目违规未批先建。
环保总局负责人介绍说,山西振兴集团环境违法行为十分严重:100kt/a电解铝项目(200kt/a项目的一期工程)未经环评于1999年开工建设,项目靠近居民住宅区,生产过程中氟无组织排放,严重影响周围群众健康;正在建设的2×200MW电厂项目也未经批准。运城市海鑫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0万吨钢铁系列项目未经环评开工建设,三座630M3高炉已经建成。
环保总局日前已再次责令振兴集团落实整改要求,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及涉民污染纠纷,同时还责令海鑫钢铁项目立即停止建设,依法补办相关环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