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认股权证神话吃大亏
2007年03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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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嘉宾:在该案中,销售人员采用了一些看上去比较正规的手续,蒙骗了你。但是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还是会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案例中,认股权证是指股票认购授权证,它由上市公司发行。给予持有权证的投资者在未来某个时间或某一段时间以事先确认的价格购买一定量该公司股票的权利。权证表明持有者有权利而无义务,届时公司股票价格上涨,超过认股权证所规定的认购价格,权证持有者按认购价格购买股票,赚取市场价格和认购价格之间的差价;若届时市场价格比约定的认购价格还低,权证持有者可放弃认购。
当新股发行后,权证持有者具有选择的权利。由于认股权证的持有者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所以认股权证持有者不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例如投票权、参与分红等权利。具体就本案例来讲,该非上市公司发行的认股权证本身就是非法的,在我国,只有上市公司才可以发行认股权证(曾经在非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发行中允许附加过认股权证,但目前已禁止)。
销售人员向你承诺购买认股权证期间可以分红,更是与权证本身的特点不符,认购权证只是在未来对公司股权购买的权力,在公司分红时,只是会同时修改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根本不可能有分红的情况出现。可见,其实在整个销售过程中,该经纪公司给出的很多条件都有明显的漏洞。
你在购买时,虽然具有一定的警觉性,也曾前往该公司亲自查看,但是最重要的所购证券的合法性却没有注意,使得该经纪公司有了可乘之机。若你当时先到中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有关部门核实一下该证券的合法性,或对认股权证的真正投资属性有所了解,也许该事件就可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