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3月30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会议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15146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2%。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功臣先生主持。经与会股东审议,采取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1151464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51464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51464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51464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数4,545,124.7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758,707.68元,可分配利润为-19,213,582.93元,提取法定公积金1,129,235.7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20,342,818.63元。本次会议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利润分配。
因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42,818.6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之前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为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
表决结果:1151464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署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1151464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7、 审议《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选举宋英仁先生为公司董事(简历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1151464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为鲁信金禾在日照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合同期限为2007年1月30日至2009年1月30日(详见2007年2月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1151464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关于为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淄博四砂泰山砂布砂纸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办理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仟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三年(详见2007年3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1151464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李爽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一:宋英仁先生简历:
宋英仁,男,1963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先后任山东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务员、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等职,现任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山东鲁信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