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3月27日在乌鲁木齐新捷大厦十楼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9名董事发表意见(其中俞一平独立董事委托王友三董事出席)。会议由黄开华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动,俞一平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经审议,同意推荐林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林涛先生的任职资格尚需有关部门审定后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中食神内的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中食神内公司的股权及债权进行核销的议案。
中食神内(燕郊)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79.74%。由于在2004年11月该公司位于三河燕郊的土地、房产被河北省廊坊中级人民法院拍卖以清偿债务,公司厂房已被拆除,故自2004年度起末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啤酒花公司对中食神内公司的股权投资截止2004年12月末账面价值为5,557,898.03元,并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另外,中食神内公司尚欠股份公司25,471,287.94元的债权也已全额计提坏账。中食神内公司已于2006年11月22日办理完注销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河北省三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证明。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债权核销的议案》;
为了能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公司将属于账龄长、费用性质及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申请核销。
经核查核销债权总计为21,850,322.28元,已提坏账17,787,576.89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18,648,863.57元,已计提坏账15,145,759.86元;其他应收款核销3,201,458.71元,已计提坏账2,641,817.03元。
核销的应收账款主要为:绿金公司的账值10,042,838.36元,已提坏帐7,117,309.19元,新疆乐活所属乌市销售分公司:2,664,057.20元,已提坏帐2,475,444.43元;新疆乐活所属成都销售分公司:4,932,097.16元,已提坏帐4,925,399.16元,乌神公司所属北京销售分公司:408,629.72元,已提坏帐311,155.35元,乌神公司所属南京销售分公司:601,241.13元,已提坏帐:316,451.73元
核销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新疆乐活所属乌市销售分公司:635,877.46元,已提坏帐;547,455.09元;新疆乐活所属成都销售分公司: 36,508.85元,已提坏帐33,930.78元,乌神公司所属北京销售分公司:1,319,569.97元,已提坏帐980,770.46元,乌神公司所属南京销售分公司:1,044,211.77元,已提坏帐:1,014,179.07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八项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既定的八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政策,计提公司2006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1、依据公司既定的“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及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帐准备的范围,计提坏帐准备26.966.429.83 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 19,448,017.31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7,518,412.52元;本年因其他原因转出 59,731,540.93元,其中应收账款转出 18,071,660.89元,其他应收款转出41,659,880.04元。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300,124.09 元,本年因存货价值回升转回 3,856,665.96元,因其他原因转出3,622,062.78 元。
3、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2,865,972.79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6,209,431.46元,其他原因转出 6,640,710.79 元。
4、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因其他原因转出35,557,898.03 元,其中3000万为议案九事项,另外5,557,898.03元为议案五事项所发生金额。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处置金融租赁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局级新政阅[2006]119号《关于研究新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重组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文件内容:“鉴于金融租赁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在重组中金融租赁公司原有股东股份权益已全部消失,股东将所持以零价转让重组方”。
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相关股权转让事宜。
以上九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林涛先生简历:
林涛,男,34岁,中国国籍。系ACCA(协会公认会计师公会)学员,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兼具注册税务师及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
林涛目前为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自1994年参加工作以来,曾先后就职于厦门经济特区贸易有限公司(当时福建省最大的外贸企业)、厦门市湖里区招商中心、荷兰哈卡公司厦门办事处、东亚银行厦门分行、厦门今朝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05年2月至06年7月期间在康达专门从事公司法及证券法律师业务)及(目前的)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 ST啤酒花 编号:临2007-004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三次监事会会议,此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刘瑞琪监事长因公外出未联系上),2名监事发表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本意见发表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刘瑞琪女士辞去监事长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推荐温有为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温有为先生简历
温有为, 男, 香港中文大学理学士, 香港理工大学理学硕士。
1986年至 1997年任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会计, 1997年至2000年任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财务), 2000年至2002年任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集团会计经理, 2002年至2004年任嘉士伯香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2004年至2006年任嘉士伯啤酒(广东)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6年至今任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