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黄开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青,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江红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完成资产重组方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之后,致力于进行公司产业的运行和调整.其中:乌苏啤酒和新疆啤酒的全面整合,从根本上结束了新疆啤酒市场上两啤分争的局面,实现了两个品牌在产品的生产研发、原料供应、市场销售体系的全面统一,并通过导入先进的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公司啤酒产业在各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完成了新疆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技术改造和人员整合,为饮料产业的启运和继续盈利创造了条件;努力完成房地产公司空置房的销售和债权清收,为房地产业的重新启动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
并着重完善年初计划调整的产业,对新疆啤酒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巴州绿都酒花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绿新啤酒花制品有限公司三个子公司进行了转让及清理,使公司产业更趋于合理化、资产优良化。
全年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775万元,主营业务利润30969万元,实现净利润3822万元。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关于2007年1月1日新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准则股东权益的差异的分析: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应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目前依据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规定已经辨别认定的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与新准则的差异情况如下:
A、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为20,146,428.76元,根据新准则的有关规定,其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为18,660,539.39元,应当减少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18,660,539.39元。
B、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的公司会计政策,据此计提了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计算,将资产账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14,058,110.54,上述事项增加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14,058,110.54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增加12,065,130.00元,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权益增加1,992,980.54元。
C、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为191,037,673.71元,新会计准则下计入股东权益,由此增加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191,037,673.71元。此外,由于子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1,992,980.54元,新会计准则下少数股东权益为193,030,654.25元。
(2)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主要有:
①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
A、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成本法核算,因此将减少子公司经营盈亏对公司当期投资收益的影响,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利润会受到影响;但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子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因此不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利润。
B、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此项政策变化将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核算。
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于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公司将按照新准则的要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此项政策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企业合并》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此项政策变化将影响公司的股东权益列示。
④上述差异事项和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而进行调整。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公司大股东新疆蓝剑嘉酿投资有限承诺:
1、在向流通股东支付股票对价后,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其中向流通股东追加对价的股票在追加支付时不受三十六个月的禁售期限制);三十六个月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价格不低于4.55元(考虑2005年1月1日以来公司股票的历史最高价为4.14元,以此价格上浮10%),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2、其所持8,706,048股非流通股份用于追加对价支付,该等股份在追加对价承诺期间不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由登记公司实行临时保管并予以锁定。并且本公司承诺在追加对价承诺期间,不会对该等股份设置质押、担保或其他第三者权益;在此期间如由于司法程序导致该等股份被冻结,其将在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前获得有关当事人或有关法院的同意,置换出该等股份以保证追加对价安排。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06年8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天民二初字第557号就原告新疆昌德包装容器制造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昌德公司款项202,261.00元,利息34,510.78元,案件受理费及邮寄费6,206.34元,由公司承担。
(2)2006年10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天民二初字第689号就原告北京嘉德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与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嘉德福公司款项516,300.00元,违约损失103,852.68元,案件受理费11,303.09元及保全费3,666.50元,由公司负担。
(3)2006年8月15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新民一初字第2968号就原告乌鲁木齐市新城园林有限公司与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园林公司工程款43,998.18元,案件受理费公司负担1,769.49元。2006年8月16日,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新城园林公司签订《以车抵债协议》,公司将拥有的普桑一辆抵偿全部欠款。
(4)2006年6月26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新民一初字第1722号就原告新疆地质矿务局大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大华建筑安装公司欠款623,218.78元,欠款利息164,062.00元,案件受理费12,882.81元,由公司承担。2006年7月10日乌鲁木齐神内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与新疆地质矿务局大华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签订《以车抵债协议》,公司将拥有的帕萨特、庆铃客车等五辆车抵偿全部欠款。
(5)2006年10月18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啤酒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乌市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欠款958,461.82元及利息、诉讼费304,789.69元。
(6)2006年11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天民二初字第829号,就原告秉信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绿金啤酒花制品有限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 新疆绿金啤酒花制品有限公司给付原告秉信公司货款97,542.60元;案件受理费3436.27元及邮寄费20元由公司承担。
(7)、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乐活果蔬饮品有限公司:(1)2006年6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人民院民事判决书(2006)呼民初字第777号,就原告新疆七五五五服装厂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本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给付机器设备款53,444.00元;利息4,809.96元;合计58,253.96元。2006年6月20日公司与新疆七五五五服装厂签订《以车抵债协议》,将公司所有的桑塔纳轿车一辆转让甲方以抵销全部欠款。(2)2006年公司与新疆新华印刷厂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就乌鲁木齐天山区法院审理作出(2005)天民二初字第888号民事判决给付款项238,058.42元,达成如下和解协议,由公司在2006年11月1日一次性向对方还款180,000.00元,剩余债务对方予以免除,双方债权债务即告清结。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江红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