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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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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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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2007年03月3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陈海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小林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茜女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龚明山

      注册资本:5,357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日用小百货、农副产品批发兼零售

      (2)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陈小燕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无

      最近五年内职业:曾就职于武汉汉口电池厂、武汉洪山新星商贸有限公司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06年是公司求生存、谋发展的至为关键的一年。

      这一年里,公司按照 “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以资产重组为手段、以摆脱困境和谋求发展为目标”的年度目标,在面临时间紧、任务重、难度高、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等诸多困难情况下,精心组织,调动各方积极性,在股东方的支持下,于2006年度内顺利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剥离了大量不良资产和历史债务,公司经营恢复正常,奠定了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报告期内,在实现主营业务转型的同时,重组项目在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方面的效果也开始得以体现,扭转了公司连续亏损的经营局面。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8946.95万元、净资产为1721.50万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11.96万元、投资收益3683.65万元、净利润602.9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74.51万元。

      (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因分析:IT业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下降主要系公司本年度新增加的学生公寓租赁及物业管理业务收入高于2005年度的房地产收入所致;本年度IT业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加10.82%是由于公司电子产品结构发生了变化,2006年推出的嵌入式产品毛利率高于原有产品所致。

      4)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5.55%系公司电子行业2006年推出新产品导致市场份额增加所致;

      主营业务利润增加系公司电子产品电子产品毛利率上升和新增学生公寓租赁及物业管理业务毛利率较高所致;

      投资收益增加系公司通过资产重组置入的凤凰花园项目收益权本年度分回投资收益以及转让赛尔宽带网络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净利润增加系2006年度主营业务利润和投资收益较上年度大幅增加而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较上年度大幅减少所致。

      (3)、公司重大资产构成变化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化原因分析:

      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减少主要系公司2006年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置换出大量应收款项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增加是因为公司本期末总资产较上期末减少所致,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并无太大变化;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增加主要系公司本年度新增合并武汉健坤物业有限公司所致;

      短期借款余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减少系公司本年度偿还部分银行债务所致;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占总资产的比例较上年增加系本年度总资产减少所致,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绝对金额变化不大。

      (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得税等财务数据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因分析:

      管理费用本年发生数较上年减少了67.58%,系本年度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置换出大量应收帐款从而减少坏帐计提所致;

      财务费用本年发生数较上年减少了15.70%,系本年度公司偿还部分银行债务导致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所得税本年发生数较上年增加,系武汉武汉恒亿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去年仍处于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的免税期,本年度开始适用减半征收的税收政策所致。

      (5)、公司现金流量表相关数据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币种:人民币

      

      净利润来源或投资收益对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分析     单位:元

      

      (7)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虽然实现了主营业务向房地产及相关业务的转型,但由于公司房地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后续开发项目正处于考察过程中,未形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公司的逾期银行债务问题依然制约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3、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面临新经营主业上的人才需求缺口,如何使公司员工尽快适应新行业对岗位人员的素质要求也成为公司当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8)、公司2007年的发展展望

      2007年,是公司构建核心竞争力、力创发展新阶段的时期,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及现实状况,保持忧患意识和发展的紧迫感,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1、结合自身情况,努力提高现有业务的经营管理水平,完善项目管理体系,向管理要效益。采取稳健的财务政策,通过加大营销力度,有效控制成本和费用等措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项目预定收益目标;

      2、立足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充分利用股东方资源优势,在有效运作现有业务的同时,物色和选取合适的项目进行投资开发,培育公司利润增长来源;

      3、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努力寻求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债务重组方案的达成,形成多赢的局面;

      4、采取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措施,解决人才不足的矛盾。2007年,公司拟通过制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在公司内部营造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技能、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环境。同时,以创新的思维方式引入培训制度,加强现场培训、岗位培训等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果,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5、全流通的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坚持股东利益至上,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完善,尤其是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内控制度,以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并及时、准确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应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目前依据财政部新会计准则规定已经辨别认定的2007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情况如下:

      1、关于2007年1月1日新准则首次执行日现行会计准则和新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的分析

      (1)、所得税

      子公司武汉恒亿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且预计以后年度产生的应纳税所得税可以转回这些差异,因此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32,111.12元。

      (2)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子公司少数股东享有的权益为8,648,125.32元,新会计准则下计入股东权益。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确认的"未确认投资损失"

      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按现行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公司控股子公司道博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博营销公司")停业,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合并报表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公司2006年度未将道博营销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新会计准则下,由于公司仍能对道博营销公司实施控制,将道博营销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道博营销公司2006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所有者权益为负数,因此合并财务报表确认"未确认投资损失" 17,610,129.12元,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

      (4)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抵消内部往来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按照新会计准则,公司将道博营销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对与道博营销公司间的内部往来计提了坏账准备4,806,613.18元。

      上述四项差异合计导致公司股东权益减少4,123,279.50元。

      2、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将现行制度下福利费按应付工资的14%计提变更为按实际发生额列支,将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但影响有限。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下的纳税影响会计法,因公司无法确认未来期间是否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故公司现无法确认这一变更是否影响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合并财务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单独列示,变更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少数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此项变化将影响公司股东权益。

      上述差异事项及影响事项可能因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而进行调整。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请见前述6.1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029411.9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8,114,286.4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2,084,874.58元。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200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述交易事项有利于解决历史问题、化解财务风险、有利于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和主营产业的确定,其对公司管理层稳定性无影响。目前资产置换已完成。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资产、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资产、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见本章“7.1 收购资产、7.2 出售资产”的相关表述。

      7.4.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余额0元。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贷款人民币860万元,期限自2003年12月23日至2004年6月18日,此项贷款由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鸿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04年6月公司归还贷款本金5万元。因公司逾期未履行偿还借款义务。2006年6月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提起诉讼,2006年7月10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发出(2006)武民商初字第13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855万元及逾期利息(从2004年6月20日起至本金还清之日止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罚息利率计算);(2)、万鸿集团对上述判项中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52760元,保全费43270元,均由公司负担。

      《民事判决书》下达后,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经协商达成调解,并一次性向其支付了8,699,906元。2007年1月31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2007)武执字第00201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公司依据武民商初字第13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双方债权债务清结,本案执行结束。

      以上事项详见2006年6月6日、2006年10月17日、2007年2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02年8月13日向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贷款人民币12000万元,并由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此笔贷款已于2005年8月13日全部到期,由于公司财务状况恶化,一直无力偿还。2006年7月,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9月,公司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06]鄂民二初字第000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公司、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名下现金人民币12,000万元或其它等值资产。

      目前该诉讼事项尚未判决。公司于2006年12月已向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偿还借款本金350万元。

      以上事项详见2006年9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3、万鸿集团分别于2002年12月20日和2002年12月23日向中国银行武汉市汉口支行贷款人民币500万元,合计贷款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为该合计贷款提供了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万鸿集团逾期未履行偿还借款义务。2004年6月,该项债权被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武汉办”)。

      2006年10月,公司收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06)武民商初字第214号传票,信达武汉办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6年11月27日开庭审理本案,公司于2007年2月收到的(2006)武民商初字第2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万鸿集团偿还信达武汉办2002年12月20日和2002年12月23日两份借款合同的借款本金共计1000万;

      (2)、万鸿集团支付信达武汉办2002年12月20日借款合同的借款利息724882.74元(截止到2005年12月20日),并支付自2005年12月21日起至本息结清之日止的利息(以日万分之二点一的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同时万鸿集团还应支付信达武汉办2002年12月23日借款合同的借款利息387527.89元(截止到2005年12月20日),并支付自2005年12月21日起至本息结清之日止的利息(以万分之一的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以上给付款项,被告万鸿集团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完毕;

      (3)、被告道博公司对万鸿集团以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道博公司向信达武汉办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债务人万鸿集团追偿。

      目前该判决尚未执行。但考虑到万鸿集团现金支付极度困难的现实,公司本年度已根据法院判决计提了预计负债11,767,018.42元。

      以上事项详见2006年10月17日、2007年2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相关公告。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下转8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