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31日与候显水先生、许国锋先生签订协议,将所持有的厦门大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房产")51.4%、40%股权分别转让给候显水先生、许国锋先生,协议生效日为2007年1月26日,预计公司此次股权转让事项的投资收益为3,181.88万元。详细见本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27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上述大洋房产股权转让评估时,由于厦门国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盟房产")帐面存在大量不良资产,对大洋房产在"国盟大厦"项目的长期投资(合作开发)计提了55,024,008.59元减值,导致本公司转让大洋房产股权时对价款的降低。
经本公司与大洋房产、国盟房产交涉,本公司、大洋房产、国盟房产及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集团股份")四方达成一致意见,于2007年3月28日签订了《协议书》,同意由国盟房产以现金直接向本公司和大洋集团股份返还该减值部分的投资款项,以弥补本公司和大洋集团股份在出让大洋房产股权时因评估减值而少获得的对价收益,大洋房产同意该支付安排,并放弃对国盟房产以及对本公司、大洋集团股份前述获付款项的追偿权。
其中,本公司获付人民币50,291,943.85元,付款方式为:国盟房产于2007年4月15日前、2007年5月15日前、2007年6月15日前向本公司分别支付人民币20,000,000元、15,000,000元、15,291,943.85元。据悉,截止2007年3月30日,本公司已经收到国盟房产支付的现金37,500,000元。
预计本公司所持大洋房产91.40%股权的转让将为公司2007年度带来82,110,743.85元的投资收益,其中,将为2007年第一季度带来69,318,800元的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