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报告摘要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负责人任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守荣,会计机构负责人于冀兵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
法人代表:杨兴强
注册资本:22,985,358.00元
成立日期:1984年9月1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研究、开发化学清洗、防腐、水处理技术和精细化工产品;膜研究、膜制造、膜应用、膜设备;推广转让技术,承揽国内外各种清洗业务;中小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自动化工程设计、应用、服务;润滑油的生产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承包境外化工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小轿车销售;公路工程施工。兼营:咨询服务,房屋出租。
(2)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法人代表:任建新
注册资本:5,704,627,000元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2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学矿、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装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济情况继续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经过几年来对生产技术的消化吸收,公司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有机硅单体装置和苯酚丙酮装置规模扩大,产品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双酚A 和环氧树脂装置通过技术改造,运行效率有所提高。另外,企业内部管理方面通过深入开展达标、对标活动,进一步降低能耗物耗。报告期内公司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35,169,878.9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0%;实现净利润200,406,809.42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41%。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组织10万吨有机硅单体装置的建设,项目基本竣工,目前正处于开车阶段; 12万吨的苯酚丙酮扩产项目在报告期内运行状况良好;正确运用世贸规则,有机硅反倾销终裁结果在2006年初出台,PBT反倾销终裁于2006年7月出台,双酚A反倾销于2006年8月立案并于2007年初作出初步裁决等等,为公司今后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资产收购,增加了离子膜烧碱等化工机械加工及硅块生产等业务,同时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产能的释放,因此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较大增长。但同时,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有机硅市场价格有所回落, 10万吨有机硅单体装置的建设对当期有机硅的生产产生一定的影响;双酚A受国外进口产品倾销的影响,产品价格仍然维持在较低水平;以上诸多因素导致报告期的盈利水平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2007年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全面提高运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抓好两个市场,以继续保持生产经营发展的良好势头。重点抓好10万吨/年有机硅单体项目的管理,确保顺利开车;加快PPE产品的市场开拓,同时按计划推进9万吨/年双酚A、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等项目的建设工作。
6.1.1 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后,公司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
□适用√不适用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本公司2006 年度实现净利润200,406,809.42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0,265,020.44元(母公司净利润);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17,068,940.3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97,210,729.30元。本年度以2006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3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225,210,729.30元结转下一年度分配。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不适用
经2006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领时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向公司母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购买亦庄新厂及相关资产,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22,348.1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26,657.94万元人民币,实际购买金额为26,657.94万元人民币,本次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是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该事项已于2006年6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次资产收购将为公司增加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同时进一步增强公司在化工设备维修、维护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提高公司在化工新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经2006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领时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向公司母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购买蓝星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40%的股权,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8,000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1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购买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是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该事项已于2006年6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拥有蓝星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有机硅领域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经2006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一次领时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向公司母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购买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中5%的股权为其下属公司持有),该资产的帐面价值为66万元人民币,评估价值为1,000万元人民币,实际购买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次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是以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该事项已于2006年6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本次股权收购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有机硅的产品链、提高公司在有机硅领域的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同时,为了更好地配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调整,减少星新材料与蓝星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并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7.2 出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06 年1 月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5 年第123 号公告,作出终裁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美国、英国和德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3%至22%),实施期限自2006 年1 月16 日起5 年。进口经营者原依初裁决定向海关所提供的保证金,按终裁所确定的征收反倾销税的商品范围和反倾销税税率计征并转为反倾销税,并按相应的增值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2006年7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42号公告,公布了PBT树脂反倾销案的终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日本、台湾地区的进口PBT树脂存在倾销,并由此对中国大陆的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决定自即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地区)的该进口产品征收6.24%—17.31%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