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公司股份108,168,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500万股的55.47%;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10,61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为 2,068,374股;会议由董事长董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3、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4、议通过了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036,468,874.5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从2006年度税后净利润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3,476,760.71元后,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7,180,142.1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40,172,255.98元。以公司总股本19,5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共计送红股19,500万股,派现金红利585,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继续履行或续签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8,089,266股,占出席会议的对该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关联股东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持有的股份数100,079,108股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选举刘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成员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8,168,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反对票为0股,弃权票为0股。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