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20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于2007年3月31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徐文光董事、赵慧侠董事因事未能出席并委托刘洪德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洪德主持。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2、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3、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4、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5、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25,629,904.16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35,347,897.99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0,977,802.15元。
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决定2006年度不分配,也不转增股本,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6、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和报酬及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1) 根据公司2005年与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规定,公司2006年度拟支付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公司控股子公司昌铃公司拟支付其审计费用为24万元。
(2)建议公司在2007年度继续聘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并续签聘任协议,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7、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议案。(见同日公告)
由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新建、刘培森、左和平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符合股东大会通过的关联交易内容,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属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8、关于执行新会计制度的议案,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根据新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选用公司适用的会计政策。
9、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信用额度的议案,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根据公司2007年生产经营的需要,我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办理融资业务总额为:79,083万元,授信种类包括短期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等融资业务,有关分品种授信金额以实际授信为准。同时申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办理具体授信事宜。
授权有效期限自2007年01月0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相关明细见下表
申请融资明细表
单位:万元
10、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经销商融资服务及公司向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展营销模式,加快资金回笼速度,加强销售网络建设,培育一批优良的经销商,提升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经与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多次磋商,拟在该行办理经销商融资服务,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向经营状况良好、信誉度高对昌河汽车较忠诚的经销商进行总额为贰亿元的担保授信,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11、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与会董事均投了赞成票。
上述第1、3、4、5、6、7、10项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4月3日
证券代码: 600372 证券简称:昌河股份 编号:临2007—06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以书面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监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07年3月31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秀灿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与会监事均投了赞成票。
二、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监事均投了赞成票。
三、关于执行新会计制度的议案,与会监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董事会公告)
四、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交易金额议案,与会监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董事会公告)
五、关于公司与招商银行开展经销商融资服务及公司向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监事均投了赞成票。(见同日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 :昌河股份 编号:临2007— 07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义:
昌飞集团公司 昌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昌河航空 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
合肥昌河 合肥昌河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昌河铃木 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东安动力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科工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昌河 陕西东风昌河车桥有限责任公司(昌飞集团公司参股公司)
中航二集团 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
一、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种类:
二、关联方介绍:
1、昌飞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斌先生,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以直升机为主的航空产品;以及进出口贸易、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等。
关联关系:与公司最终控股控制人同属中航二集团,现为公司提供生产及生活综合服务。
2、昌河航空:法定代表人为王斌先生,经营范围:研制、生产、销售以直升机为主的航空产品;研制、生产、销售汽车整车(不含微型汽车)及零部件;生产、销售其他机电产品;汽车检测、运输、仓储;以及进出口贸易、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等。
关联关系:在2006年8月份以前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63.88%的股份。
3、合肥昌河:法定代表人为徐恒武,经营范围:汽车零配件开发、制造、销售、房屋出租与物业管理等。
关联关系:在2005年5月份以前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7.70%的股份。
4、昌河铃木:法定代表人为刘洪德先生,经营范围:开发生产系列轿车、微车、汽车零部件及售后服务。
关联关系:是公司和昌河航空、日本铃木株式会社、日本冈谷钢机株式会社、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公司,公司持有昌铃公司41%股权,昌河航空持有昌铃公司10%股权,铃木公司持有昌铃公司39%股权,冈谷钢机持有昌铃公司10%股权。
5、东安动力:法定代表人为刘涛先生,经营范围: 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及其零部件的开发、生产、销售;制造锻铸件、液压件;购销汽车(不含小轿车)。
关联关系:是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中航科工的控股子公司。
6、东风昌河:法定代表人为李振东先生,经营范围: 微型汽车、农用汽车前后桥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昌飞集团公司参股公司。
三、定价政策及依据: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日常关联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
1、公司可以利用关联方完善的供应、生产辅助系统及后勤保障系统,避免重复建设。
2、有利于双方优势互补,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五、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已经2003年度股东大会及2005年、2006年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06年度保持一致,仍按原有协议执行。
2、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董事会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由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黄新建、刘培森、左和平认为此次关联交易金额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股东大会通过的关联交易内容,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属公平合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 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六、日常关联交易的签署情况: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关联交易协议,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分别同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文本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