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5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陈丽芬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和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9,323,691.69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807,009.71元,提取职工福利及奖金4,229,699.22元,提取储备基金6,344,548.82 元,提取企业发展基金3,172,274.4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69,808,701.39 元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6,578,860.93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819,576,576.94元。
2006年公司进入光伏产业,考虑到公司投入的新型纳米热光伏电池及宁夏阳光多晶硅项目建设需要,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的发展目标,公司决定2006年度不转增不分配。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公司新能源项目的建设。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06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陆克平、陈丽芬、刘玉林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决议(详见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事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书、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06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4月23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7年4月18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5、审议公司续聘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4月22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07年4月19日-4月22日。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
邮政编码:214426
联 系 人:陈浩
联系电话:0510-86121688
传 真:0510-8612168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受托人签名: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07-007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银元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按会议议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及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决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公司在审议“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时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有关规定,预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而言是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 临2007-008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项议案涵盖了公司2007年度预计与江苏 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桥热电”)、江阴阳光中传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中传”)、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大厦(以下简称“阳光大厦”)、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碳化”)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桥热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新桥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
注册资本:18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力、蒸汽及相关产品,销售自产产品。
2、关联关系
新桥热电是公司参股35%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向其采购电、汽,应向其支付款项,因此不存在其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
4、2007年公司预计与新桥热电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8408万元。
(二)阳光中传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阳光中传毛纺织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精、粗纺呢绒及毛织品。
2、关联关系
阳光中传是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阳光中传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4、2007年公司预计与阳光中传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300万元。
(三)丰源碳化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阴丰源碳化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碳化特种纤维及成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
2、关联关系
丰源碳化是公司参股5%的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目前丰源碳化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多年业务往来中从未拖欠公司款项,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坏帐。
4、2007年公司预计与丰源碳化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350万元。
(四)阳光大厦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阳光大厦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
注册资本:980万元
经营范围:提供住宿、餐饮、娱乐等服务。
2、关联关系
阳光大厦是公司控股股东阳光集团100%控股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阳光大厦为公司提供劳务,公司应支付其款项,因此不存在其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
4、2007年公司预计与阳光大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大约2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公司向新桥热电采购电、汽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供用电价格;根据江阴市物价局规定的工业用蒸汽的价格确定供用汽的价格。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定价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供用电的价格;根据江阴市物价局规定的工业用蒸汽的价格确定供用汽的价格。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的定价原则:根据劳务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转移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向新桥热电采购电、汽,主要是用于公司工业生产的需要。
(二)公司向关联公司提供电、汽,主要是因为关联公司一直使用公司提供的电、汽。
(三)公司向关联公司接受劳务,主要是接受技术服务、织布加工和后勤服务。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于公司2007年度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王国尧先生、汪瑞敏先生、金曹鑫先生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
2007年3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陈丽芬女士,董事陆克平先生、刘玉林先生为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表决情况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2006年12月30日,公司与新桥热电签定了《2007年度电、汽购销框架协议》,约定:在质量及供货及时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公司向新桥热电采购电、汽。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二)2006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与阳光中传、丰源碳化签定《2007年度供用电、汽框架协议》,约定公司分别向其提供生产所需电、汽。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三)2006年12月30日,公司分别与阳光中传、阳光大厦签定《2007年度劳务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由阳光中传和阳光大厦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分别向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织布加工和后勤劳务服务。
交易价格:依据上述定价原则,具体劳务内容及每项服务的费用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结算方式:货币资金。
协议有效期限:2007年1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2007年度日常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意见书
独立董事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相关框架协议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31日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前认可意见书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其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前向我们提供了《关于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此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国尧、金曹鑫、汪瑞敏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