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32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4月2日在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本部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独立董事夏春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史德刚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王志敏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姜福德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全体成员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牛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
三、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5,845.83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062.01万元,可供分配利润68,907.84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541.17万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4,366.67万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293,718,6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9,692.72万元,结存未分配利润55,555.11万元,结转下一年度。
四、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定2007年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的经营发展计划,公司拟申请总规模在40-50亿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贷款相关事宜,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
五、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0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续聘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根据该所06年度的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支付其年度审计费80万元,但不承担审计工作人员差旅费。
六、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
七、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资产、负债损失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本年度对下列资产和负债进行核销处理:处理库存商品2567.24万元,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其中: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净值829.01万元,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净值1795.56万元,部分价值低转入低值易耗品的固定资产净值22.34万元;将帐龄较长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资本公积科目净额1548.55万元。
八、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九、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06年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估的议案》;
十、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至今年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荐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
牛钢、谷乃衡、吕伟顺、王志良、薛丽华、王志敏、曾刚、姜福德、李玉臻、王有为、王会全、刘淑莲、尉世鹏,其中李玉臻、王有为、王会全、刘淑莲、尉世鹏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十一、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独立董事06年年度报酬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决定支付独立董事06年年度报酬每人6.6万元人民币。
十二、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05年度奖励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奖励基金(2005年~2008年)管理办法》,提取2005年度奖励基金1951.60万元人民币。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准,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次用于激励金额560万元,获奖人员19人,奖金最高40万元,最低20万元。
十三、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06年年度报酬的议案》;
十四、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五、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2名关联董事牛钢、王志良回避表决,其余11名非关联董事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协议转让部分资产的议案;
公司决定将分公司大庆新东风购物广场一宗面积为3087.40平方米、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541,247.80元的土地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大连大商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大商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建筑面积为2572平方米、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060,680元的房屋及现金485,567.80元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十八、2名关联董事牛钢、王志良回避表决,其余11名非关联董事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十九、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议案》
(一) 会议时间:2007年4月26日(星期四)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6年度财务报告》
4、审议《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确定2007年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06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7、审议《2006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8、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支付独立董事06年年度报酬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支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06年年度报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4、审议《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2、截止2007年4月20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证券部
3、联系电话:0411-83643215
4、联系传真:0411-83880798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日
附件1:
附件2: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牛 钢:男,47岁,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大连商场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副总经理,大连市第二商业局人教处副处长,大连商场集团公司总裁,大商股份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大连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中百联合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新玛有限公司、青岛麦凯乐商贸有限公司、大连大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连大商集团沈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谷乃衡:男,52岁,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大庆百货大楼业务科业务员,大庆食品工业公司经理,大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大庆百货大楼集团董事长,大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投资公司董事长,大庆百货大楼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吕伟顺:男,45岁,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大连商场企管科科员,经理办公室秘书、副主任,百货文化部经理,大商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大商集团副总裁。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裁。
王志良:男,51岁。曾任大连商场计统处科员,业务处副处长、处长,家电部经理,大商集团副总裁,二百大楼总经理、党委书记、副董事长,中兴-大连商业大厦董事长,大商集团董事局副总裁,公司开发本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北京天客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兴-大连商业大厦董事长。
薛丽华:女,47岁,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大连市纪委副处长,大连商场集团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副总裁,大商服装鞋帽配送总公司董事长、大连商场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大连新玛特、大商超市集团总经理。
王志敏:女,52岁,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抚顺市百货公司副经理,抚顺市贸易局副局长,抚顺百货大楼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大商集团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大商集团抚顺商业城有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商贸大厦有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新玛特有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东洲超市有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清原商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 刚:男,52岁,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锦州市蔬菜公司团委副书记、副经理,锦州百货大楼副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大商集团锦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大商集团锦州锦华商场有限公司、大商集团锦州家家广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姜福德:男,44岁,大学学历,统计师。曾任大连商场综合业务处主任科员,针织部副经理。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总部办主任、董事会秘书、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大连阿峰香港酒楼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玉臻:男,67岁,大学学历。曾任海军舟山基地司令部雷达技师、后勤部政治处干事,朝阳无线电元件厂技术科科长、副厂长、厂长,朝阳市电子总公司经理,朝阳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朝阳市(县级)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朝阳市委(县级)市委书记,朝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辽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现任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有为:男,63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正研究员级高工。曾任大连造船厂工人、副所长、副厂长、厂长,营口市市长,大连市委常委、大连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大连市委副书记,1989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现任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顾问、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会全:男,63岁,大学学历,高级编辑职称。曾任复县横山中心小学教师、主任、副校长,复县文教局人事局科员,复县县委宣传组科员,大连日报社记者、编辑、总编室副主任、编委会委员、副总编辑、机关党委书记,总编辑,大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大连市委副书记。
刘淑莲:女,53岁,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至今,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兼北京亚太华夏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
尉世鹏:男,32岁,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亚洲商业银行沈阳代表处首席代表助理,Eway International Pty Ltd执行董事、总经理,辽宁豪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汇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大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辽宁正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附件3: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玉臻、王有为、王会全、刘淑莲、尉世鹏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于大连
附件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玉臻,作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玉臻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于大连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有为,作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有为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于大连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会全,作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会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于大连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淑莲,作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淑莲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于大连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尉世鹏,作为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该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尉世鹏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于大连
股票代码:600694 股票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2007-005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于2007年4月2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06年经营运作、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监督,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落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的资产收购行为是严格以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报告为依据,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未发现内幕交易,亦无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所涉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交易公平,交易价格合理。关联交易行为均严格按照有关协议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我们认真地审核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一致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推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第五届监事会由2004年6月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今年已任期届满,需重新换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本届监事会推荐段欣刚、王晓萍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另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董爱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4月2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段欣刚:男,34岁,硕士。曾任大连造船新厂安环处安全员,大商集团新玛特防损部部长,现任大商集团纪委副书记、防损部部长、副总经理。
王晓萍:女,40岁,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大连秋林公司办公室科员,大连商场总经办科员,大商集团两办科长,大连新玛特行政部部长,大商超市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大商股份组织部副部长、干部处处长、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董爱华:女,50岁,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大连商场财务部长,大商新玛特财务部长,大商股份财务本部处长,现任大连天河百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股票代码:600694 股票简称:大商股份 编号:临2007-006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的要求,在公司2006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基础上,现对公司2007年与关联方之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如下:
一、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1、 大连天河百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福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22-38号
主营业务: 服装、鞋帽皮革、化妆用品、日用百货、文教用品、音像制品、家用电器、金银珠宝、工艺品、食品、劳保用品等。
2、大连商业储运物流配送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立军
注册资本:29万元
住所:甘井子区郭家街
主营业务:物资储存
3、大商集团大庆乙烯百货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房丽萍
注册资本:60万元
住所: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
主营业务:百货、针织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交化用品、日杂、家具、土产、烟酒等
4、大庆龙凤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玉昆
注册资本:150万元
住所:龙凤区凤阳路1号
主营业务: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等
5、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大庆让胡路商场
负责人:陈明霞
住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23号
主营业务: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家具、日杂、烟酒、汽车配件等
6、大庆新东方服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博
注册资本:30万元
住所:大庆市萨尔图区会战大街18号(庆莎商城一楼)
主营业务:服装、百货、针纺织品、鞋帽、文化用品、劳保用品(专项除外)、日用杂品等
7、大连易玛特软件开发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德贵
注册资本:200万元
住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兼营:照相器材、文化办公用品、石油设备
8、大连大商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世财
注册资本:300万元
住所: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镇龙头村
主营业务:矿泉水、纯净水、果汁、碳酸饮料制造、饮用容器瓶制造、蔬菜、水果加工销售;饮水机销售
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且有充足的现金流,与本公司以往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无法支付公司款项的风险。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95%股份,通过大连大商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8.85%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23.8%股份,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上述公司为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关系,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均应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随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进行跟踪调查并进行相应价格调整。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商品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利用规模优势,降低营业成本,节约经营费用。关联方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于2007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牛钢、王志良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夏春玉、陈明键、贵立义、史德刚、肖国全对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序,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须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2007年 3月公司分别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商品采购配送协议》、《商品物流配送协议》,双方以市场化为原则,按照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协议有效期为五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32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3、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商品采购配送协议》、《商品物流配送协议》。
大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4月2日